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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未拴紧绳未戴头套致咬伤人 养狗人被罚千元

编辑:彭桂红2017-05-03 14:52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日前,民治街道一小区的吕姓住户在遛狗时,没有采取以链绳牵引或戴上头套等防护措施,导致其饲养的狗咬伤了小区的其他住户,民治执法队对该名养狗人做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近日,住在民治街道金域华府小区的王女士在等电梯时,一只狗突然蹿到她跟前一阵狂吠,王女士正要躲闪,狗已经扑到她身上咬了一口,随后养狗人吕某赶到才将狗拉开。被咬伤的王女士马上打电话到相关部门投诉,民治街道执法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及时将受伤的王女士送到医院诊治。同时,责令养狗人吕某支付医疗费用,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24条依法现场对咬伤人的狗进行扣押。

执法队员调查发现,吕某饲养的狗有办理《深圳养犬登记证》和《深圳市犬类免疫证》,但未做好看护责任,在溜狗时没有抓紧拴狗的绳子或给狗戴上头套,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吕某应该支付相关诊治费用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民治街道执法队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

春夏季是狗咬人多发期,每年2月到10月为犬类和其他动物致伤人数增长期。民治执法队负责人呼吁广大市民,要文明养犬,共同维护市容环境和生活环境。(龙华新闻记者 王雪敏 通讯员 刘伟锋 邱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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