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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作业将被拘!3天拘留6名无证明火作业人员

编辑:彭桂红2017-04-13 11:13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明火作业需持证 无证作业将被拘

龙城派出所3天已拘留6名无证明火作业人员

无证焊工在现场明火作业,火花四溅。

电焊工属于特种行业,一定得经过专业培训取得资格证方可上岗,否则不但会给消防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还会因违法被警察蜀黍抓进班房。3月27日至29日,龙城派出所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先后依法对6名涉嫌违法明火作业的违法人员行政拘留。

3月27日,龙城派出所消防民警在墩背新村一家小作坊发现一名男子正在电焊作业。经现场了解,该男子并未经过专业的电焊作业培训,属无证作业。随后,男子因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行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3日。

3月29日下午4时许,龙城派出所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在龙华街道东环二路一家酒楼发现有人正在装修施工。当时,几名工人拿着电焊明火作业,火花四溅,直接打在用易燃木材搭建的地面上。在作业现场,还有不少可燃的尼龙保护网。这样的惊险场景不禁让民警捏了一把冷汗。消防民警立即上前阻止,并要求电焊工出示电焊操作证。经取证,现场6名焊工中,有4名为无证电焊明火作业,消防民警口头传唤4名无证焊工到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审查,袁某、王某、粟某、易某4名电焊工对其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对4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据龙华消防监管大队消防民警介绍,因无证电焊带来最惨痛教训的案例是2010年上海“11·15”火灾事故,造成了58人死亡。事实上,近期,龙华警方在辖区检查时也发现,不少进行明火作业的违法人员不能出示相关行业资格证件,并且在没有做好消防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龙华消防监管大队提醒: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技能,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如果无证作业,轻则被拘留,万一引发火灾事故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龙华新闻记者 周德萌 通讯员 潘佳荣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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