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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和国土部联手放大招!调控楼市不光靠“限”

编辑:彭桂红2017-04-07 07:12内容来源:新华网

新闻提要

4月6日,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了由住建部和中国国土资源部共同签发的《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80号)。

  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

  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

  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

  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

  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要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经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金融部门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

  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根据库存和人口状况 提出不同调控要求

  通知要求,对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建立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和上市节奏,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应。要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要严肃查处。

  同时,这类城市还要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鼓励个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盘活存量住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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