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还敢乱摁喇叭?司机朋友请准备好500块人民币
编辑:杨维易2017-03-27 00:13内容来源:深圳晚报
新闻提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八)项:驾驶机动车不得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的,处500元罚款。
2016年共接到“乱鸣喇叭”投诉、警情456宗
2016年以来,深圳交警通过电话、微博、微信、“民意云”平台等渠道,共收集到群众反映涉及“乱鸣喇叭”的投诉、警情达456宗。从具体各区分布情况看,其中龙华区最多、达144宗,大鹏新区最少,为2宗。

从具体投诉涉内容来看,群众反映“乱鸣喇叭”涉及投诉最多的为泥头车鸣笛投诉,达131宗 ;
其次为拥堵时的车辆鸣笛投诉,达79宗;
货柜车、大货车鸣笛投诉为44宗,位列第三。

从各时间段群众投诉量占比看,群众投诉也是意见最大的时段,集中在20时至凌晨2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