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卢东勃2017-03-13 16:08内容来源:龙华网
龙华网3月13日讯 (记者 卢东勃 通讯员 周瀚 袁励)一间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四合一”出租屋,这样的隐患不排除,那出事儿了就相当麻烦。日前,龙华公安分局派出所在日常巡查中排除了这一隐患。
3月9日,观澜派出所民警到观澜街道泗黎北路15号二楼出租屋巡查时,发现里面暗藏了一间面积不足150平米的小作坊,厅堂里摆满了加工用的铜线等材料和生产工具,房间里设置有办公室和员工宿舍,厨房内还有煤气灶做饭炒菜,是一间典型的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于一体的“四合一”出租屋,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固定证据后,依法将该作坊负责人胡某(男,31岁,福建人)带回派出所调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作坊作出罚款5000元和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
今年来,观澜派出所针对以往“三小”场所易发火灾事故的实际,严格按照火灾事故“三必查”和场所管理“四不放过”工作要求,穷尽一切办法和手段,强化对辖区“三小”场所(含违法建筑)的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严格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增强了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遵规守法意识,有效遏制了“三小”场所火灾安全事故发生。今年来,观澜派出所110火警与去年同比下降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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