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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某物流公司非法储存危化品 老板被行政拘留10日

编辑:杨维易2017-03-02 09:35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近年来,龙华区消防部门一直严厉查处打击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但还是有人无视安全。日前,龙华某家物流公司老板就因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被行政拘留10日。

2月24日上午,龙华公安分局消防监管大队在开展“拉网排雷”的行动中,发现位于观澜街道黎光社区黎光工业区的一家面积约100平方米的物流公司非法存放了200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每桶20升。当时,周边还堆放了一堆木板和用来包装的纸皮箱,若不慎发生火灾很容易造成火势蔓延,后果不堪设想。在场的消防民警立即通知观澜安监办到场处置这批易燃易爆危化品,同时,将该物流公司的老板宋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查,该违法行为人宋某(女,50岁,广东省惠州市人)对其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观澜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龙华新闻记者 周德萌 通讯员 潘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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