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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楼市调控新政落地 商品房3年内禁止转让

编辑:彭桂红2018-08-01 11:25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暂停法人单位购房,居民商品住房3年内禁止转让。


深圳市规土委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措施页面截图。

深圳新闻网7月31日讯(记者 潘润华)深圳楼市新的调控政策落地了!7月31日下午,深圳市规土委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中对深圳房市进一步调控,其中包括暂停法人单位购房,居民商品住房3年内禁止转让等重磅措施。


据了解,2018年上半年,全市商品住宅累计批准预售面积同比增长71.6%。为稳定市场预期,市政府发布一系列调控措施建议。


措施一:暂停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在深购房


文中指出,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网签手续;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网签的,可继续完成交易。


措施二:居民商品住房3年内禁止转让


政策提出,居民个人购买的商品住房(不含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


据介绍,2017年,深圳市不动产权证书两次转移间隔时间不满3年的商品住房为217.6万平米,占全年二手住房销售面积46.2%,说明市场存在短期炒作现象。文中指出,该政策对新购买和已购买的住房均执行限售,全市约23.7%的住房短期内将被锁定交易。同时,该政策调控力度较大,可能会造成二手房交易量下滑。


措施三:商务公寓5年内禁止转让


政策指出,通知发布之日起,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此前已办理网签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的,不在禁止转让之列。


此外,各类新供应用地(含招拍挂、城市更新、征地返还用地等)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企业整体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应当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


措施四:离婚2年内购房贷款比例不低于70%


在住房贷款上,政策中指出,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


记者了解到,2017年,离婚2年内购买新房的占离婚购房人数的81.9%,占全市新房总成交量的10.8%;离婚2年内购买二手住宅的占离婚购房人数的85.8%。该政策的出台旨在堵住购房套利漏洞。


深圳市规土委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政策解读页面截图。

官方解读:为何要实行企业限购和个人限售


【关于企业限购】


近期,一些热点项目以公司名义购房的数量占到了房源总套数的20%以上,部分手握大量资金的买家通过注册公司摇号购房,对刚需形成挤压。为此,深圳借鉴北京、上海等城市做法限制企业购房;


一是有利于堵住漏洞,避免个人绕开限购政策进行炒房,


二是有助于“摇号购房”的公平性,防止企业“与民争利”。政策的出台及时且必要。关于商务公寓限售。近五年,深圳市成交再转手的商务公寓占总成交规模的70%左右;


近一年半,企业购买一手商务公寓占总成交规模的16.9%,个人和企业炒作商务公寓比较明显。2017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均加大力度,抑制商务公寓投机炒作。


该政策的出台,一是有利于抑制投机,堵住社会资金炒作商务公寓;


二是确保产业用地供给,发挥商务公寓基本配套作用;三是增加租赁供应,促进企业和个人持有商务公寓出租经营。政策的实施,可能影响开发商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但对规范市场、抑制炒作、保证未来产业发展空间,具有积极的意义。


【关于个人限售】


2017年,我市产权两次转移时间不满3年的住房占二手房总成交量的46%,二手房炒作较为明显。近两年,北京、成都、西安等50多个城市出台了住房限售政策,抑制市场炒作、稳定房价预期。该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抑制短期炒作和非理性购房,防止未来过度抛售可能导致的经济风险;政策仅对新房限售、未追溯已购住房,有利于住房合理流动且富有人性化。关于抑制离婚炒房。


今年以来,深圳市离婚人数增长较快,存在通过离婚规避“深八条”限购、限贷政策投机炒房问题。目前,北京、广州等多个城市已出台类似政策,限制借助离婚炒房。该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差别化信贷政策、补上政策漏洞,也有利于框正社会伦理和公德;政策措施较为精细,有利于避免“一刀切”对刚需的伤害,措施具体精准也体现人性化。


此外,《通知》还提出了要加大市场整顿力度,打击侵害群众利益、治理市场乱象等措施;提出“线上公证摇号”、“线下公证选房”等摇号购房模式。


这些政策,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落实住建部七部委治理市场乱象的指示,保证房地产市场公开、公平、公正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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