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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未成年人保护专场不公开听证会

编辑:陶倩2021-06-02 09:49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丁小梅 通讯员 吴泽燕)为充分保障案件未成年的人合法权益,深化检务公开,日前,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一场未成年人保护专场不公开听证会。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院司法监督员等7人作为听证员受邀参加,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列席旁听。

据了解,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间,犯罪嫌疑人甘某在深圳市龙华区某自营的便利店,对被害人小英(12岁,化名)实施猥亵行为。据小英的母亲钱某反映,小英的性格变得十分内向,抗拒与人交谈,需要进行心理治疗。但费用高昂,钱某离异多年,靠着微薄的工资独自抚养小英,还要供养年老的父母,小英就读的是民办学校,费用开支较高。这起案件的发生更是让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困境之中,一家人想到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听证会上,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时敏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司法救助听证制度的相关内容和程序。原办案检察官也对案情进行详细介绍。参会7名听证员对小英的遭遇深表同情,一致同意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当天听证的另一起案件是17岁小豪偷盗名酒并转手卖出以获得赃款。被警察查获后,小豪悔悟,家属主动向被害人退赃七瓶酒并赔偿人民币十万元,最终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小豪也老实交代了具体案情并认罪伏法。

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考虑到小豪案发时系未成年人、自首、达成刑事和解、认罪认罚、具有监管条件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规定,拟对小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会上,小豪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忏悔,并进行深刻反省。小豪的法定代理人亦对家庭监护缺位作了反思,并表态今后要加强监管和教育,提出希望宽大处理的请求。听证员们经过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对小豪做出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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