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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龙华民办幼儿园帮扶措施出炉

编辑:陶倩2020-03-31 08:13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张瑜 通讯员 漆力戈)昨日,记者从区教育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民办幼儿园的影响,促进学前教育稳定健康发展,龙华区教育局研究出台疫情期间幼儿园相关补贴及帮扶措施,支持民办幼儿园共渡难关,为疫情后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做好准备。

据介绍,提前发放民办普惠园奖励性补助,放宽使用比例与范围:2020年春季学期的普惠园奖励性补助已发放至各幼儿园专户;支付教职工工资比例放宽至100%;民办普惠园可优先将普惠园奖励性补助经费用于发放疫情期间(即2020年1月至春季学期开学前)产生的教职工工资,支付比例放宽至100%。可用于支付幼儿园安全监控系统购置、安装经费。

在保障教职工薪酬及时发放的基础上,民办普惠园可将普惠园奖励性补助经费用于支付幼儿园安全监控系统购置、安装经费。可用于支付疫情期间的园舍租金,幼儿园在优先保障教职工工资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经费后,剩余的普惠园奖励性补助经费,可用于支付疫情期间园舍租金。放宽三方共管资金使用时限,民办幼儿园可申请提取三方共管资金的50%,用于支付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及幼儿园疫情期间产生的租金。对于已提取的资金,存入时限放宽至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10日内。协助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配备,龙华区教育局将结合实际,协助各民办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并适当向普惠园以及存在实际困难的其他民办园倾斜,同时指导各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及开学准备等工作。指导落实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指导各民办幼儿园及时登录市人社局官网,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如本单位属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对象,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减免政策。加快政府资金审批进程,龙华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快民办幼儿园各项政府资金使用审批进程,确保政府资金及时到位,缓解幼儿园疫情期间的资金周转问题,保障幼儿园有序运转。

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帮扶措施适用于疫情期间(即2020年1月至春季正常开学前),幼儿园正常开学后,恢复各项资金原使用规定。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正式通知开学前,全区幼儿园不得擅自开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收寄托幼儿,严禁在春季学期开学前预收各类费用,已收取费用的应予退还。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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