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闻

你以为只是谈了一场恋爱 却很可能触及法律底线

编辑:陶倩2019-02-21 09:41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爱情,可能是热烈如火的激情,也可能是细水长流的温情,无论哪一种,都是美好得让人感叹“人间值得”。爱情是感性的,也是理性的,“发乎情,止乎礼”,要受到礼法的约束。然而,有些人在爱情里,却失去理智、触犯“法度”,甚至最终落个身陷囹圄。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今天将以案说法,教你守法相恋。

案例一因“吃醋”砍情敌被判刑

被告人阿浪与阿花曾为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分手后阿花与被害人阿岚成为男女朋友,被告人阿浪因嫉妒而对被害人产生怨恨,产生要“教训”被害人阿岚的想法。

2011年8月16日凌晨0时30分许,被告人阿浪携带水果刀,与其朋友孙某(另案处理)来到龙华某工业区门口,将路过此处的被害人阿岚拦住,对阿岚进行追赶、殴打,在此过程中,孙某离开现场去寻找打斗工具,阿浪掏出水果刀捅刺阿岚腰部后逃离现场,后经鉴定,被害人阿岚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构成X级(十级)伤残。

2018年4月3日,被告人阿浪在逃匿多年后,在家人的劝导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之后其家属赔偿被害人近六万元,终于取得被害人谅解。

最后,法院以被告人阿浪犯罪时是未成年人、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法定的从轻处罚事由,对被告人阿浪从轻处罚,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检察官指出,这则以爱情引发的血案,以被告人认罪伏法告终,但是对两个家庭造成深深的伤害。这可能是“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的惨痛解读。在此提醒“痴男怨女”:遇到情感纠纷要理智处理,切勿因爱情冲昏头脑,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同时奉劝违法犯罪分子,“行差踏错”后要勇于承担责任,早日投案自首才能获得法律从轻处罚。

案例二轻信“富二代”网友被诈骗

2017年12月,被害人何某某通过陌陌聊天软件,结识了暂住本市龙华区、微信名为“小人物”的被告人董某某,在接下来的网络交往中,被告人董某某向何某某虚构了自己名为张豪、父亲为某集团创始人等身份信息,骗取何某某信任,两人以网友名义交往。

2018年1月1日,被告人董某某向被害人何某某虚构了自己酒后驾车撞到他人车辆需要赔款的事实,向何某某借款。何某某信以为真,通过微信先后5次向被告人董某某转账共计人民币11500元。2018年1月4日,被告人董某某在获得何某某的款项后,断绝与何某某联系并离开深圳。何某某联系不上董某某后,耐心等待了几天,后来越想越不对劲,才报警,民警将被告人董某某抓获归案。

董某某归案后,其家属积极与何某某联系,通过赔偿损失、补偿被害人等行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董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虽然何某某的经济损失得到了弥补,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何某某付出的时间、精力、感情都“飞入天际无处寻”。

案例三

因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罪

2018年8月,在深圳龙华观澜打工的李某某认识了一个年轻姑娘钟某,两人一见钟情,很快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并发生了性关系。

2018年9月,钟某的母亲发现钟某与李某某有恋爱关系,并发生了性关系,就让两人分手,并告诉李某某,钟某是未成年人,还不满十四周岁。李某某将信将疑,想到以前在媒体上看过的跟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子发生性关系是强奸罪,有点害怕,但是热恋的激情很快冲淡了他的顾虑,于是两人继续保持恋爱关系,并又多次发生了性关系。钟某的母亲见劝导无效,于是报警处理。结果李某某被以涉嫌强奸罪被龙华警方移送审查起诉。

在检察官提审李某某时,李某某表示非常后悔,称当时自己总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哄好了钟某,钟某不去告他强奸,自己就会没事,同时他表示对法律的规定不理解。

检察官提醒,只要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女孩是否自愿,行为人都会被以强奸罪追究法律责任。法律的相关规定,是为了严格保护女性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和性权利,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由于年龄、心智等原因,可能对其性健康、性权利存在认识不清晰、认识不充分的情况,因此法律对这一年龄段的女孩处分自己性权利的行为作出限制。而作为成年人,应当知晓过早发生性行为会对女性的长远健康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法律和常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龙华新闻记者 蔡达菁 通讯员 李薇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