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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街道处置21例非指定场所倾倒建筑垃圾案件

编辑:陶倩2018-12-25 13:15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周德萌 通讯员 李玮璇)12月20日,大浪街道执法队查处了一宗偷倒建筑垃圾案件,当事人被勒令及时清理干净所倒建筑垃圾,并被罚款3000元。据悉,今年以来,大浪街道已处置21例非指定场所倾倒建筑垃圾案件。


当天,大浪街道执法队执法人员通过辖区监控摄像头发现,华庭路427号旁有车辆涉嫌偷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共量取建筑垃圾长3米、宽2米、高0.8米。执法人员勒令当事人及时清理干净所倒建筑垃圾,并对该行为人进行处罚。涉嫌非指定场所处置建筑垃圾的车辆被扣回大浪街道执法队,行为人被处以3000元罚款。


据悉,一直以来,大浪街道坚持多管齐下,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对建筑垃圾严格管控,严厉打击各类偷倒垃圾行为。该街道在偷倒易发区域设置了视频监控,现已安装22个监控摄像头实施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偷倒垃圾行为,立即调取视频监控,为查处偷倒建筑垃圾行为提供可靠证据。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及时查处群众反映问题。


针对建筑偷倒垃圾易发的偏僻路段区域,该街道还加强对夜间尤其是凌晨时段偷倒垃圾高发期守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依法处置。此外,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大浪街道还在道路敞开口、废弃地块出入口等设置隔离设施,杜绝垃圾车辆驶入偷倒垃圾。

通过多措并举,齐抓共管,大浪街道有效提升了偷倒垃圾查处率,有力震慑了偷倒垃圾行为人。今年以来,大浪街道共处置非指定场所倾倒建筑垃圾案件21例,处罚金额97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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