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胡安坤2018-07-13 09:12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7月13日讯(记者 胡安坤 通讯员 董迎平 刘兆镇)小客车改装成“流动小卖部”,占用公共场所销售零售、饮料。近日,观湖网格员在巡查中就发现一起这样的特殊的违规乱摆卖行为,观湖执法队依法对其进行了查处,并罚款6800多元。
近日,鹭湖社区城管网格员巡查发现,一辆由小型普通客车改造成的流动摊点,在观湖街道鹭湖社区高新科技园金美威工业区门口占用公共场所销售零食、饮料。经城管网格员多次警告劝告,当事人仍未停止该违规售卖行为。观湖执法队在接到网格员报告后,立即前往乱摆卖现场,向当事人讲解了《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相关规定,并现场取证,依法暂扣该车辆。执法过程中,当事人极不配合,并纠集人员到现场阻挠执法,执法人员联合派出所民警将该车辆拖回执法队停车场。同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人民币6885元罚款。
观湖街道执法队负责人表示,随着观湖市容环境整治力度的加大,部分业主将摩托车、三轮车、小客车改造成“流动小卖部”,躲避执法人员的检查。针对这一新的乱摆卖行为,接下来,观湖城市管理部门将持续强化整治力度,开展无死角巡查,重点查处流动设摊和占道经营行为,全力营造良好市容环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