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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治街道开出消防执法处罚“第一单”

编辑:陶倩2022-06-17 10:04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雷钦健 通讯员 周嘉明 陈凯楣)近日,民治街道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某物业服务企业消防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开出民治街道消防执法处罚“第一单”。

日前,民治街道消安委办执法人员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辖区某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管理的防烟楼梯间防火门闭门器未保持完好,防烟楼梯间通往楼顶防火门破损,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即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范围内未能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经过前期行政检查、系统立案、调查取证等环节,做出罚款人民币5336元的处罚决定,目前罚款已全部到账结案。

为落实好消防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民治街道不断创新思路,探索实践“1+1+4+12+N”执法模式和“多方巡查+消防执法”模式。据悉,“1+1+4+12+N”执法模式,即区消防救援大队派驻1个工作组进行业务指导,街道消安委办成立1个案件组、安排4名消防执法人员,开展12个社区的日常巡查,以及N个社会单位积极参与配合执法工作。“多方巡查+消防执法”模式,即构建由街道消安委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落实日常消防检查模式,弥补消防巡查力量不足的问题,检查过程中发现拒不整改或者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报给街道消防执法部门,属于委托权限的,由街道执法处罚,属于委托权限外的,上报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处罚。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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