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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南山、罗湖4份通告!香港入境旅客有新规

编辑:刘诗瑾2022-03-07 09:19内容来源:深圳卫健委

新闻提要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6日起,罗湖区在黄贝街道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

(第3号)

辖区各小区(城中村)、楼宇、商超、综合体、企业: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街道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辖区(除封控区、管控区外)继续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小区(城中村)卡口进出实施居民白名单管理,谢绝外来访客。确需接待的,选择小区(城中村)围合外的户外空旷场地。

二、各单位在办公场所继续保留最小运作单元,其余人员居家办公。

三、所有餐饮场所继续暂停堂食供应,保留打包、外卖等非接触性服务。保留通风条件良好的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正常经营,其余非必要室内密闭场所继续暂停线下营业。

四、进入小区(城中村)、办公、经营场所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核酸检测记录。

以上管控措施自3月7日0时至3月10日24时执行,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大家行动起来,一起守护我们的平安健康!

福田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6日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将调整我区蛇口、招商街道办事处部分区域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维持封控区、管控区管理措施。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4、9、13号)公告的封控区、管控区范围暂不调整,继续执行相应防控措施。

二、取消参照管控区管理措施。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4号)公告的参照管控区从2022年3月7日0时起调整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措施。

三、调整防范区划定范围。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4号)公告的防范区由招商、蛇口街道全域,自2022年3月7日0时起调整为东滨路、后海大道、南海大道、滨海休闲带围合区域(封控区、管控区除外)。

以上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深圳市南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6日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31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7日零时起,罗湖区笋岗街道解封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现通告如下:

一、笋岗街道笋岗村169栋,解除封控。

二、笋岗街道笋岗村168栋、170栋、171栋、172栋、173栋、174栋、175栋,青蓬酒家、青蓬酒家员工宿舍,解除管控。

三、笋岗街道封控区、管控区全部解封后,解封防范区。

解封解控后,笋岗街道上述区域相关管理措施调整如下:

(一)严格卡口管理。社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二)严格公共场所管控。社区内的公共场所、密闭不通风经营场所(影剧院、KTV、酒吧等)、批发市场、肉菜市场、食肆、宾馆、超市、小门店等各类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限流等管控措施,禁止各类人群聚集活动。

(三)加强交通管控。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措施。

(四)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居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每日通过健康码进行申报,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医。社区活动期间,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不串门,不聚集。

(五)及时调整防控措施。以上管理措施执行7日后,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转入常态化防控。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6日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32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3月6日起,罗湖区在黄贝街道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

一、封控区为黄贝街道黄贝岭上村134栋。

二、管控区为黄贝街道黄贝岭上村(134栋除外)。

三、防范区为黄贝街道黄贝岭社区全域(封控区、管控区除外)、黄贝岭华侨新村、凤凰路13号大院。全体居民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前4天每天一检,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当日核酸检测采样记录出行。

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25283866、25368776。

以上措施自2022年3月6日24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深圳市罗湖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6日

关于规范自香港入境旅客

所持核酸检测报告有关要求的通告

各位旅客: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快粤港两地通关效率,自3月7日10时起,自香港入境旅客所持核酸检测报告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核酸检测报告的出具部门必须是粤港认可的33家香港定点核酸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

二、核酸检测报告上必须注明采样方式,且采样方式必须是鼻咽拭子或鼻腔咽喉混合拭子;

三、核酸检测报告上必须注明采样时间,旅客通关时间为采样时间以后48小时之内。

请旅客务必对照以上要求,提前做好相关资料准备。感谢您的配合!

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

2022年3月6日

附件:粤港认可的33家香港定点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信息来源:“创新南山”“深圳口岸发布”“新时代新罗湖”“深圳大件事”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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