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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5000万元餐饮消费券4月5日起发放

编辑:陶倩2020-04-04 13:48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4月3日讯(记者 杨维易)为鼓励消费者到区内餐饮企业消费,进一步聚集消费人气,近期,龙华区联合美团点评和微信两大平台,发放价值5000万元的消费券。其中,首批将由美团点评平台通过准点抢券的形式发放。

据了解,4月5日-13日,每天上午10时起,市民朋友可通过美团、大众点评APP抢券。接下来,市民还可通过微信平台领取消费券。

一、如何领取? 

4月5日-13日,每天上午10时起,市民打开美团或大众点评APP,进入首页或美食频道页点击“龙华5000万元餐饮券限时抢”,或者通过搜索“龙华消费券”“龙华餐饮券”寻找活动标签,即有机会获得3张消费券。分别是满60元减30元券、满100元减50元券、满200元减100元券。(注意:消费券数量每日有限额,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已领取的消费券可在美团或大众点评APP“我的-红包/卡券”内查看。

二、使用规则

1、消费者持券可在龙华区所有与美团点评合作了套餐、代金券或买单的餐饮类商户中消费,仅支持堂食;

2、三种券叠加成包,即抢到就有3张券。单笔订单内限用1张券,1张券仅可使用1次,不设找零;

3、活动期间,用户仅可领取1次消费券;

4、消费券无法叠加使用,也不可与平台其他优惠券叠加,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也不能兑换现金,伪造或变造无效;

5、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7日内有效,逾期自动收回;

6、如对具体商家或门店能否使用消费券有疑问,可详询商家或门店;

7、消费券解释权归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所有。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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