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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街道压实沿街商铺、出租屋业主、住户防控责任

编辑:陶倩2020-02-13 10:40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月12日讯(记者 杨维易 通讯员 吕丹红)“我承诺:每日开市前、闭市后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消杀,对经营场所做好围合封闭管理,配置专人对进出消费者进行体温检测。”2月12日,大浪街道新石社区某商铺店家叶先生在《大浪街道沿街商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据悉,连日来,大浪街道严格落实社区小区疫情联防联控“五个100%”,“十个一律”,对所有城中村进行围合封闭管理,织牢织密了城中村防疫防控网。城中村小区可以封闭式管理,但沿街商铺四通八达,商铺及农贸市场的管理,成为摆在大浪街道面前的一道难题。

近日,大浪街道根据社区小区疫情联防联控“四个重点”中提出的“落实重点部位重点保,严明出租屋业主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针对沿街商铺和农贸市场、出租屋业主及出租屋承租人及时制定了三份承诺书,进一步压实商户和市场经营主体、出租屋业主及承租人的责任,合力抗击疫情。

据了解,疫情期间,大浪街道所有沿街商铺复工前需经过审核,并具备“凡入店者需佩戴口罩、逢进必测体温”两个条件方可复工开业。开业后,对经营场所每日须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杀,农贸市场经营户不得借防疫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不得售卖任何野生动物和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类产品,严禁任何活禽售卖、宰杀行为。

而出租屋业主要全面落实出租屋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除完善消杀、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容器等各项措施外,还要主动向所属社区报告重点疫区来深人员租住情况;对已返深重点疫区承租人,督促做好“自主申报”网上填报工作,对目前仍在重点疫区的承租人,告知其暂不返深,并做好解释工作。

此外,作为出租屋住户,则要自觉做好个人体温监测,若出现身体异常症状,要立即向业主、物业管理处或所属社区工作站报告并配合检查;第一时间主动向业主、物业管理处或所属社区工作站报告共同居住人近期是否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情况;若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深,要做好网上申报工作,并自愿接受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的健康管理;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积极配合各测温点的检查。

据介绍,大浪街道三份《承诺书》共印制18万份。目前,各社区工作站、社区股份公司的党员干部正挨家挨户走访,耐心宣传,入户签订《承诺书》。

店家叶先生表示“疫情形势如此严峻,我们是理解的,肯定愿意承诺去做好,不给社会添乱。”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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