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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唯一街道级河长制示范点 民治这样做

编辑:陶倩2019-05-27 09:25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牛咀水水体清澈,河岸景观优美。


水监管

以省级示范点建设为契机

创新推行行走一线工作法

生态优先一寸不让,绿色发展半分不减。今年2月中旬,民治街道塘水围河的“老大难”问题——用作停车场地面的144米长河道盖板终于被拆;今年5月,上芬水涉河面积约5200平方米的垃圾堆被一清而净;今年以来,民治多个工地还因偷排黄泥水入河而收到罚单……河长用脚步巡河,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多部门高效协作解决问题,如今在民治,水污染治理的工作闭环模式已经形成并成熟应用。

水污染整治是一项复杂命题,除了有坚定的决心,更需要科学有效的机制进行保障。2018年,《民治街道河长制实施方案》率先出台,民治街道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河长制”机制体系,确定了治水的拳头举措,在街道、社区两级建立河长体系。

据悉,民治街道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建立河长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治水非凭“一己之力”能完成,建立部门协作联动制度;建立流域统筹协调制度,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系统治理和联防联控;建立河长工作会议制度;建立定期巡查制度,街道级河长每月不少于3次巡查,社区级河长每月不少于4次巡查;建立健全河长制分级考核问责机制。

既要“认河”“领河”,还要“脚步量河”。2018年,民治街道级河湖长对辖区内5条河流,累计开展巡河147次,对辖区内的3座水库累积巡查80次;社区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1003次。同时,民治组建了水库巡查队伍,每天三班制,每班平均巡查水库4次。前不久,经过多方协调,民治水库污水入库问题得以解决。

在河长制基础上,民治街道创新推行“行走”一线工作法,制定了《民治街道“行走民治”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街道、社区级河长常态化开展“行走”工作,采取不定时、不定点、不通知、不设路线“四不形式”,抓住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带着挑刺的眼光,及时发现水环境治理问题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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