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新闻

用身边案例警醒身边人 乘坐黑摩的隐患多

编辑:陶倩2019-03-14 09:42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黑摩的”是指那些非法上路、非法拉货载客的三轮车、摩托车,不仅危害大而且根治困难:一是从业者多为困难群体,取缔后面临生计问题;二是大多数乘客认为“黑摩的”便利,不配合取证;三是车主往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躲避执法。尽管交警严禁非法营运车辆,且市区内禁止摩托车上路行驶,但是“黑摩的”依旧存在。近日,三起“黑摩的”车祸再次闯入公众的视线,让市民再次将注意力聚焦在“黑摩的”身上。

案例1

2019年3月10日5时48分,唐某月驾驶粤B字号中型厢式货车沿观澜人民路东往西方向行驶至大和路口时,该车车头与沿大和路南往北方向由何某阳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车身右侧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轮摩托车乘客周某英(女)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摩托车驾驶员何某阳受伤及两车部分损坏。

事故发生后,龙华交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据查,2019年3月10日5时30分,摩托车驾驶人何某阳在龙华汽车站非法搭载死者周某英准备前往东莞塘厦,天还未亮,路上行人车辆较少,何某阳以为闯一下红灯不会出事,却不料就是这一闯,车祸就发生了。

据调查,何某阳于2018年开始以从事拉客(非法营运)谋生,2018年9月27日、11月15日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被深圳交警行政拘留过两次。事故中,何某阳所驾驶的摩托车是其于2019年1月份通过拉客朋友介绍并以1800元购买的。

案例2

2019年2月25日2时4分,孙某跃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观澜桂花路行驶至观澜街道桂花桥底红绿灯路口时,与由林某原驾驶(搭载:王某华)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林某原受伤、王某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3

2018年11月14日23时38分,何某平驾驶粤B字号出租车沿皇岗路往南行驶,行至皇岗路与笋岗路交叉路口时,车头与在斑马线上由东往西横道路口的由崔某亮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左侧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崔某亮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究竟市民对“黑摩的”是怎样的看法呢?3月12日早晨,记者来到龙华地铁站,正值上班高峰,行人和来往车辆很多,记者在地铁站C出口附近看到这样一群人,他们均骑在摩托车上,整齐地排列成一行,有的车上安装着改装的遮阳伞,嘴里不停地询问路人,“走吗?”“去哪儿?坐车吗?”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黑摩的”车主介绍:“起步价都是10元,去的地方越远要价越高。”车主话音刚落,就见马路对面一对男女坐在一“黑摩的”驾驶者身后,男子身上背着一个大包,女子抱着一个塞满物品的脸盆,车把的左右两侧还分别挂着两个小包裹,摩托车呼啸着从记者眼前疾驰而过。

在华润万家工作的刘小姐则告诉记者:“我有一次因赶时间坐过。他们开起来速度奇快,还经常逆行,坐过之后感觉整个人很不舒服,今后再也不敢坐了。”“最近不是有交警在地铁口抓违法‘黑摩的’吗?”记者询问一名车主,“打游击呗,前面地铁站抓,我们就到下一个站,地铁站都抓,我们就到附近酒店路口。”车主回答道。

结语

被禁止上路的摩托车却被当做营运工具?乘客的安全,谁来保障?非法营运的车辆大部分经过改装,车辆技术条件无法达到安全要求,驾驶员也时常出现闯红灯、逆行等危险驾驶行为。此外,因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医治和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根据龙华交警大队执法数据,3月份以来,龙华区交通执法量共43030宗,其中现场执法11400宗,禁摩限电类共计242宗。龙华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龙华交警一直以来都不留余力地对违规的摩电进行打击、查处,但是光禁“黑摩的”治标不治本,对“黑摩的”的来源进行查封,提升市民的出行安全意识才能更好地减少悲剧的重演。

龙华新闻记者 蔡达菁 通讯员 宋晴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