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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城法治惠民亮剑 推进司法拘留化解“执行难”

编辑:陶倩2018-10-15 08:58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黄晓华 通讯员 吴鹏)10月11日,拖欠打工妹赵某19万元工钱长达10年的李某被法院司法拘留15天,被执行人李某要在10月底拘留期满前积极筹措有关资金。福城街道打响法治惠民第一枪。

据福城街道司法所介绍,打工妹赵某于2004年10月30日入职原观澜街道(现福城街道)辖区某电子厂担任行政助理,自2009年5月起该厂一直未发放其工资。在司法部门法律帮助下,赵某历经调解、劳动仲裁、基层法院一审、中级法院二审终审等法定程序,于2015年终于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深中法劳终字第554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李某需偿付赵某19万元工钱。可是,李某采取各种方式逃避已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导致本案限于“执行难”。从2009年5月至今长达10年间,打工妹打工所得19万元一直被拖欠。

福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特别是新班子到任首日就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针对上述案件,福城街道司法所全面梳理有关积案,积极协调法院、公安机关等,成功抓获本案被执行人李某,根据“妨碍执行、拒不报告、拒不履行”等法律条款,成功协助法院对李某执行司法拘留15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司法所律师介绍,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法律规定的暂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对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极端情况下,法院至少可以对其实施27次司法拘留,每次按15日计,可长达13.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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