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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伤前女友“现任” 一男子逃匿多年终获刑

编辑:郑瑞欣2018-09-13 09:05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蔡达菁 通讯员 罗淑芳)因前女友交往了新男友,一男子心生怨恨,竟然将前女友的“现任”捅成重伤后逃匿多年。今年,该男子投案自首,龙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判决,判处该男子一年有期徒刑。

据了解,被告人曾某某与女子张某某曾为恋人关系,两人分手后张某某与本案被害人王某某成为男女朋友,曾某某因嫉妒而对被害人产生怨恨,产生要“教训”被害人的想法。2011年8月16日凌晨0时30分许,被告人曾某某携带水果刀,与其朋友孙某某(另案处理)来到龙华区福城街道福庭工业区门口,将路过此处的王某某拦住,对王某某进行追赶、殴打。在此过程中,孙某某离开现场去寻找打斗工具,曾某某掏出水果刀捅刺王某某腰部后逃离现场。后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某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构成X级(十级)伤残。

今年4月3日,被告人曾某某逃匿多年后,在家人的劝导下主动到深圳市公安局福民派出所投案自首,之后其家属远赴山东赔偿被害人近六万元,终于取得被害人谅解。

最后,龙华区人民法院考量被告人曾某某犯罪时是未成年人、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处罚事由,对曾某某从轻处罚,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对于此案,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遇到情感纠纷要理智处理,切勿因爱情冲昏头脑,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同时奉劝违法犯罪分子,“行差踏错”后要勇于承担责任,早日投案自首才能获得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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