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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出台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专项方案

编辑:陶倩2020-04-27 07:56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宋彪 通讯员 杨晓鹏 孙汉林)今年以来,因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急于复工复产,忽略安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为促进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龙华区近日出台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决定在2020年4月至9月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执法行动。

据介绍,这次专项行动执法对象范围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参与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和实际负有本单位生产经营最高管理权限的人员。检查重点是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和涉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作业场所企业,以及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规模以上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检查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七项职责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六项职责等法定履行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一鍵通”安装激活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对象为高危工艺企业及监管范围内规模以上的企业。

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显示,要通过专项执法行动,依法纠正企业主要负责人不懂、不会不想依法履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悬空等突出问题;要严惩不依法履职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存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主观故意行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联合惩戒;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真正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

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区、街两级相关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立即开展专项行动,通力配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主观故意行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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