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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纪委监委常廉政教育形式多 知识专递常相送

编辑:陶倩2020-03-27 07:58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3月23日,叮咚一声响起,全区2万余名党员干部的手机上收到一条来自区纪委监委的短信。当日是国家监委成立两周年,区纪委监委以此为契机,向全区党员干部发送了第一条“党纪法规知识专递”短信。自龙华区成立以来,区纪委监委将党纪法规知识教育作为重点,通过短信提醒、专题教育培训、党章党规党纪考试等多种方式,为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廉洁短信常相伴成党员干部随身“小警钟”

“党规法纪知识专递:监察对象有哪些?……”这条区纪委监委发送的短信,再次对区内2万余名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据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宣传覆盖面广、警示教育效果较好的手机短信,已成为该委进一步增强廉政教育渗透力的强有力方式。近年来,每逢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庆前夕,该委均会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廉洁短信,提醒党员干部“八项规定记心中,廉洁自律促正风”。2019年,共计发送廉洁短信、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举报电话短信共计32万余条。

本年度,区纪委监委廉洁短信再添新内容,借助国家监委成立两周年契机,将“党纪法规知识专递”纳入其中,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党纪法规文件中摘取重点内容,定期发送。此外,该委还计划在纪律教育学习月等专项活动、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动态发送廉洁短信,力争逐步建立廉政提醒长效机制,实现“指尖上的廉洁提醒”常态化,让廉洁短信成为全区党员干部随身携带的“小警钟”。

全方位立体教育让党纪法规深入人心

将党纪法规真正学实悟透,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是确保党员干部政治立场过硬、勤政廉洁过关的坚实基础。区纪委监委始终高度重视党纪法规教育,采取丰富形式全方位开展立体式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水平,引导他们牢记初心使命,永葆清正廉洁本色。

据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该委高度重视“关键少数”的廉政教育,去年先后组织全区党(工)委(党组)书记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专题培训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会议暨2019年全区处级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分别邀请专家及区委书记为领导干部讲党课;组织新提任处级、科级干部党章党规党纪考试,通过学习关口前移,促进其实现“职务”与“能力水平”共提升。

其次,该委扎实有序推进“绝大多数”廉政教育。邀请市纪委讲师团讲师为区国资国企系统等讲授廉政党课,以区廉政教育基地道德风范馆为主阵地,通过馆内“道德讲堂”,分期分批开展龙华区聘用人员党纪法规专题教育培训,通过观看警示案例教育展、党纪法规专题教育片,邀请纪检骨干授课、参观道德风范馆等方式,强化聘用人员党纪法规意识。

为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区纪委监委编印了漫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漫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系列廉洁宣传册,并印发廉洁宣传海报,让一条条规定“活”了起来;开展“党纪法规清风诵读”活动,力邀全区党员干部接力诵读党纪法规,让一项项纪律有了“声音”;举办区纪检监察系统“忠诚卫士杯”党纪法规知识竞赛,以赛促学,激发学习热情,让大家“动”了起来。

该负责人表示,本年度,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大力推动廉政建设,采取更多鲜活手段推动党纪法规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时刻警醒全区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增强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知识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摘录

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记者 金璐 通讯员 董震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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