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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治一餐厅向公共场所倾倒餐厨污水被罚1000元

编辑:陶倩2019-05-22 09:28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王雪敏 通讯员 邹访平)夏日炎炎,正是吃小龙虾的好时候,香辣过瘾,配上冷饮,十分畅快,但在民治街道却有一家小龙虾门店遇到了件“不畅快”的事。因为向公共场所倾倒餐厨污物和污水,该店相关人员被罚款人民币1000元。

记者了解到,日前,民治街道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民丰路“疯狂小龙虾”门店旁有人正向公共场所倾倒餐厨污物和污水,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制止,并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属“疯狂小龙虾”员工,为节省时间,违规向公共场所倾倒餐厨污物和污水,证据确凿。民治执法队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禁止向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倾倒、排放废水和污水、污物,违反规定的,责令清理,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当事人开出人民币1000元的罚单。当事人表示,此前有听说过相关规定,但生意一忙便心存侥幸,自己愿意接受处罚,保证今后不再犯。

据悉,自辖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整治行动以来,民治街道执法队对生活垃圾收运未密闭化、偷排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整治效果显著,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城市道路以及居住环境得以改善,为深圳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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