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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街道给居民上“打假”小课堂

编辑:陶倩2019-03-18 10:01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场,向市民群众宣传相关法规。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吴春华 通讯员 柯丹萍 柯遵群 文/图)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利,促进商家诚信经营,日前,观澜街道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宣传契机,分别在辖区新澜社区街心公园、桂花社区河滨公园、大富社区丰盛市场同时开展三场大型“维护消费者权益,构建和谐诚信社会”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由观澜司法所主办,维稳及综治办、市场监管所及社区工作站等部门协办。

活动现场,观澜街道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与社区服务群众大集活动相结合,吸引了大批群众前来参观学习。现场不仅设置了法律法规宣讲、知识小游戏、宣传折页派发等活动项目,还开设了专门咨询摊位,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及专职律师共同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通过本次活动,向群众及附近商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与群众消费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群众进一步了解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和受保护的权益等知识,并以销售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以及商品虚假的现场演示等欺诈案例,提醒群众要时刻警惕商家欺诈行为。活动现场,新澜社区居民陈女士向法律顾问咨询了通过网络购买到劣质商品该如何维权,社区法律顾问给予了详细的解释,并引导旁听群众如何合法、正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追讨损失。

本次三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共派发宣传折页及礼品1.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4000余人,有效扩大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影响力,加强了人民群众的理性消费观念及依法维权意识,并帮助商家树立起诚信经营理念,为创建诚信和谐的观澜,营造安全放心的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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