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陶倩2019-02-28 09:57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蔡达菁 通讯员 宋晴)近日,龙华交警开展猎虎行动时,查获一宗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查证该醉驾男子已是半年内第二次醉驾被查,龙华交警依法予以拘留并吊销其驾驶证。
据悉,当天晚上该男子向某被交警拦下时身上一身酒气,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8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经调查发现,此次查获的驾驶人向某是半年内第二次酒后驾车被查获,在半年前,向某曾因酒后驾驶被龙岗交警大队查获,当时依法被处罚扣证6个月。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向某第二次醉驾被查,龙华交警依法予以拘留并吊销其驾驶证。
接下来,龙华交警将持续保持对“酒驾”的严查严管态度,猎虎整治行动持续进行中,希望驾驶员们不要心存侥幸,切勿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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