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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澜两企业未按垃圾分类标准乱投放被罚款

编辑:陶倩2018-12-13 09:46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杨奕 通讯员 柯遵群 丁小梅)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垃圾分类和减量的工作部署,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观澜街道强化垃圾分类管理执法巡查,对不按垃圾分类标准乱投放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近日,观澜街道对两家违法违规乱倒垃圾的企业进行罚款处罚。

11月23日,观澜街道执法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在新石桥村旁垃圾收集点,有一名男子将工业垃圾丢入生活垃圾内进行混装。经调查,当事人是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私自将pvc管废弃物料丢入垃圾桶内。该公司的行为涉嫌随意倾倒工业垃圾,观澜街道执法队立即立案调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给予3000元罚款,并要求其将所倾倒的垃圾全部清理干净。

12月10日,观澜街道执法队在辖区君新路115号垃圾收集点巡查时,发现大量工业垃圾违规投放到生活垃圾桶,随即组织执法人员展开调查。通过视频查阅,走访附近工业园区,深入调查违规投放工业废弃物的来源。经实地调查取证,查明该批工业废弃物是附近一家公司违法将工业废弃物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桶内的。12月11日下午,观澜街道执法队依法对该公司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清理。

观澜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观澜街道将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处理的执法查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同时呼吁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当中,全面推动共治共享的美丽新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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