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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局提醒:不执行电价政策 将予以失信处理

编辑:陶倩2018-11-08 08:04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蔡达菁 通讯员 唐晓莹)近日,记者从龙华供电局了解到,11月1日起供电局将在辖区内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违规加价,不执行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违规者将被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外公布,不执行政府核定的电价标准的转供电经营者将被责令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责令停业整顿。

据悉,转供电是指因为产权等问题供电局无法供电到全部的工商业终端用户,需由业主或其他主体转供。近年来,深圳的工商用电价已是三连降,有些终端用户并不能享受到降价的原因就是转供电在这个中间的环节当中悄悄加价了。之前国家降价政策只能传导至转供电主体,而转供电主体存在不合理加价的现象,导致终端用户未能享受到降价政策。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规定,国家将大力清理转供电环节的不合理加价行为,对于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将由供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并按照目录电价销售结算。不具备直接供电条件的,转供电主体也必须按照文件要求将今年以来的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就目前来说,转供电主体主要有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和写字楼等。

早在2017年11月28日,龙华区经济促进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及龙华供电局联合颁发了《关于规范工业园区用电价格的通知》,为有效降低制造业企业经营成本,提高工业园区运营水平,助力制造业企业健康发展,龙华区对规范工业企业用电价格要动“真格”。而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由市市场质量和监督委龙华局将牵头,联合区经促局、龙华供电局、各街道办开展工业园区用电价格整治专项检查行动,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乱收费行为予以纠正和查处。

龙华供电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电价属于政府定价,任何单位和组织不得随意调整变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提高电价标准,不得向用户捆绑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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