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陶倩2022-06-09 09:29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爱护家庭,拒绝暴力。日前,龙华法院成功处理一例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小彭父亲对小彭实施家庭暴力,为小彭构建一个安全健康的家庭环境。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13岁女孩父母离异
13岁女孩小彭在父母离异后随父亲生活,但与其父亲关系紧张。因长期遭受其父亲的肢体暴力和精神暴力,小彭心理抑郁并出现自残自伤行为。学校多次约谈小彭父亲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和义务。
4月13日,小彭向学校老师表达了再次受家暴的担忧,学校遂向区检察院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联系大浪社区妇联将情况上报至区家庭暴力防护中心。随后,学校老师便带领小彭到社区派出所报案。民警在核实情况后,立刻向小彭父亲出具了《反家庭暴力告诫书》,并暂时将小彭安置在深圳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此外,社区妇联在联系到小彭母亲后,指导其代小彭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当天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1年4月23日,小彭母亲作为小彭的法定代理人,向龙华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立案当日即开展审理,并当日作出裁定:一、禁止被申请人彭某殴打、恐吓、威胁申请人小彭;二、禁止被申请人彭某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小彭;三、禁止被申请人彭某与申请人小彭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四、禁止被申请人彭某在申请人小彭的住所、所读学校以及申请人小彭经常出入的场所内活动。
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法院又将保护令抄送给社区派出所、社区组织、学校以及救助站等单位,共同监督小彭父亲的行为,呵护小彭健康成长。
心理辅导呵护青少年成长
案件审理时,法官发现小彭的精神状态较差,并对其父亲存在明显的敌对心理,家事诉讼中心委派常驻心理咨询师主动提出对小彭开展判后心理疏导工作,向小彭父母开展约谈工作,详细了解孩子日常生活、病历情况,并教育小彭父亲更改“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的教育理念,学会与孩子沟通交流,改善父女关系。小彭母亲也表示愿意按照心理疏导方案,加强对小彭的心理疏导。
龙华法院法官表示,由于被申请人彭某法治意识的薄弱,对孩子的教育仍停留在“棒棍底下出孝子”这种落后的教育理念上,很大程度上会对孩子心智发展造成伤害且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立即送达到辖区相关单位,并对申请人的父母进行深刻教育,密切关注申请人的生活,督促申请人的父母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孩子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记者 周德萌 通讯员 王佳淑 陈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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