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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

编辑:陶倩2022-06-02 08:34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排查“三小”场所隐患,开展小散工程专项督导检查,抽查充电站确保用电安全。

联合行动中执法人员检查农贸市场用电安全情况。

区安委办工作人员检查工地安全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端午节即将来临,龙华区各类经营消费场所为迎接即将来临的消费浪潮急切准备着,不少小散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也在节前加快了施工步伐。为了确保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连日来,龙华区组织各街道、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整治行动。在进入各场所检查前,执法人员均派发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查不走过场,执法不留情面。

据悉,从5月初至5月30日,全区共出动32886人次,检查各类(企业)场所40806家次,发行各类隐患20310处,现场整改11647处,限期整改8663处,立案处罚55家,责令停工停产停业37家,依法取缔关闭1家。

启动全区“一盘棋”响应

开展“三小”餐饮场所燃气安全检查

随着疫情防控步入常态化阶段,龙华区大街小巷烟火气息袅绕城市上空,“三小”场所生意兴隆。为消除“三小”场所的安全隐患,2022年5月27日,龙华区启动响应安全事故“一盘棋”机制,区安委办组织开展“三小”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除患”全区统一专项行动。

为确保燃气安全“除患”统一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区安委办成立“除患”行动指挥部,由区安委办主任担任总指挥,并实行派单作业,即各街道和各社区按照有关任务目标数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区安委办要求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高度重视,统筹部署,全面动员,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职责结合检查要点及相关标准开展“除患”全区统一专项整治行动。要严查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对燃气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资质证照等进行排查整治。严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不符合要求,使用不合格的“瓶灶管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隐患;严查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隐患;严查“三小”餐饮场所是否落实燃气安全“四个严禁”;严查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严查燃气灶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严禁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

区安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燃气安全“除患”全区统一专项整治行动,要压实行业监管、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督促瓶装气配送企业落实安全供气责任,加强用气场所必要的隐患排查,要通过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压实“三小”餐饮场所主体责任;要严查不合格燃气设施、设备及“黑燃气”的生产和销售环节,通过“追链条”打击,强化源头治理,防范燃气安全事故;要通过燃气安全宣传,提升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截至当天行动结束,全区共出动1041人,检查745家次,正常营业686家,发现气瓶超量存储108家,发现不合格气瓶28个,不合格灶具9个,暂扣气瓶14个,暂扣灶具3个;发现气瓶超量存储108家,不合格气瓶28个;发现软管超过2米26条,软管穿墙16条,软管老化、穿墙未保护56条;发现经营场所未安装(启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44家,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未(正确)使用65家;发现在密闭空间使用燃气29家;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70场,张贴燃气安全“四个严禁”270张,发放燃气安全宣传资料541份。

专项督导检查小散工程安全

严防严控高坠倒塌等安全隐患

端午节即将来临,很多商铺装修、家庭装修等小散工程的施工单位为了赶进度,很容易忽视安全防护工作,从而埋下安全隐患。

5月23日至27日,龙华区安委办组织开展小散工程安全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对施工备案情况、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条件,监管部门或属地街道巡查情况,安全防护,电气安全,拆墙作业、脚手架作业、吊装作业是否符合规范、施工现场是否张贴或悬挂高处作业宣传警示标语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从而进一步压实相关责任部门和各街道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本次专项督导检查全区共抽查小散工程31家,共发现3家小散工程施工现场未见小散工程备案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材料;1家小散工程现场经询问得知,监管部门或属地街道未开展巡查;29家小散工程现场经询问得知,监管部门或属地街道有开展巡查,但现场无巡查相关记录;20家小散工程现场未张贴或悬挂高处作业宣传警示标语;16家小散工程现场经询问得知,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突出安全隐患,区安委办督查组已将有关问题移交相关街道,同时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立行立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区安委办希望,有关部门要统筹协调指导各街道组织实施街道辖区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辖区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全纳管和常态化监管;建立辖区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可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购买服务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执法力量,并落实相关激励机制,确保工作质量和成效;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本服务区域的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备案,日常安全巡查,定期技术巡查、核查,组织执法查处”等链条清晰、分工明确的工作流程;依法查处小散工程中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严防高坠、触电等安全事故发生。

“以点带面”开展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安全检查

全面消除用电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正值夏季,天气炎热,充电桩位于户外,易发生室外火灾事故。连日来,龙华区开展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区安委办督查组通过“以点带面”抽查方式,检查六个街道共31家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重点对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抽查发现,全区31家新能源电动车充电站存在安全隐患232条。按隐患类型划分:安全管理类隐患183条、用电安全类隐患32条、消防安全类隐患17条。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依据《深圳市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服务规范》的要求,检查发现29家新能源车辆充电停车场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现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隐患145条,未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20家;未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或安全培训23家;未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20家;未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范14家;未建立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巡视管理制度19家;未配备安全管理专职或兼职安全员17家;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17家;未见充电设备故障维修记录相关资料15家。

区安委办要求,运营企业应高度重视、将安全生产作为企业运营第一要务,建立和落实充电设施运行、巡查、维修、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对充电设施开展电气安全、技术防控、运维操作、消防及防雷设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各有关部门及各街道要高度重视,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吸取近期新能源充电站火情事故教训,加强统筹谋划部署,依职责对本行业领域、辖区开展新能源充电站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力度,督促新能源充电站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密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记者 宋彪 通讯员 周健 范小辉 文/图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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