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

@深圳市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来了!这些规定你要清楚

编辑:马静欣2020-07-10 09:01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正式施行。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在发布会上针对市民最关心的垃圾分类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7月9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叶梅 实习记者 徐乐钊)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政府城市精细化管理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9月1日正式施行。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在发布会上针对市民最关心的垃圾分类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发布会现场。(图片摄影:实习生何露茜)

2019年深圳入选国家“无废城市”,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推动固体废物回收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目前各项工作已有序开展,其中28项指标已按要求提前完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尹杰表示,生活垃圾作为六大类固体废物中的一类,做好源头减量、资源利用、无害处置是创建“无废城市”的重要一环。在深圳“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收运系统覆盖率要达到100%,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5%,2025年提高到38%,2035年要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尹杰。(图片摄影:实习生何露茜)

家具、电子产品属于可回收物 家用化学品属于有害垃圾

《条例》共设八章七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与2019年12月实施的垃圾分类国家标准保持一致。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包括废弃的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等;厨余垃圾是指容易腐烂的食物残渣、瓜皮果核等含有有机质的垃圾,包括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且应当进行专门处理的垃圾,包括电池、灯管、家用化学品等;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在投放要求方面,《条例》规定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家庭厨余垃圾的,应当将收纳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即“拆袋投放”;废弃药品、药具等要对包装物予以毁形或者进行破坏性标记后投放;针对废弃年花年桔、花卉绿植、绿化垃圾,主管部门将开展统一的收集、处理工作。

除此之外,《条例》还要求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不得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实行“楼层撤桶”,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和分类投放督导员制度。如家庭厨余垃圾每日投放时间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市民必须在指定的时间段投放家庭厨余垃圾,指定投放时间段结束后立即密闭存放,并在十二小时内清运。

垃圾分类将纳入物业合同 违反《条例》者最高可罚款50万元

《条例》从制度安排、日常监管、执法监督等方面着手,保证分类垃圾不做“混装混运”。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措施,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土地;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逐步实行分类计价和计量收费;纳入物业合同管理,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物业服务合同和绿色物业管理评价体系。

此外,《条例》还提出将建立激励机制、社会监督员制度、参加活动抵扣罚款制度和大型群众活动分类要求,以达到分类工作互相监督、互相宣传和引导的作用。如市、区人民政府会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家庭或者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从热心公益的志愿者中选聘社会监督员对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根据《条例》第六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处五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被处罚的企业将列入黑名单。

《条例》规定每年11月8日为全市垃圾减量日,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不得采购和提供内部办公场所使用的一次性杯具;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旅馆业经营者不得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8月底前实现城中村垃圾分类全覆盖

目前,垃圾分类已全面覆盖我市的物业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大约40%的城中村已完成集中分类投放点设施设置。全市共有1074台各类分类收运车辆,实行专车专运、分类处理。全市日均生活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量3700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1.5%。

接下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推进城中村垃圾分类工作,8月底前实现城中村垃圾分类全覆盖;严格落实住宅区的“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垃圾分类模式,重点督促、引导居民做好家庭厨余垃圾分类;巩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的分类成效,通过低碳办公、践行“光盘行动”等形式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据悉,深圳作为全国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之一,一直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工作。2017年发布首份《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建立17个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和区级科普教育馆,以广泛传播垃圾分类减量理念。目前深圳11155名督导员在全市10355个分类投放点进行常态化定时定点现场督导。此外,深圳也加强分类投放及收运管理,并建设分类配套处理措施,全市共有1074台各类分类收运车辆,实行专车专运、分类处理。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需要,全市也建成了不同垃圾类别处理厂,初步构建了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雷。(图片摄影:实习生何露茜)

杨雷表示,虽然深圳的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国家和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接下来将以《条例》出台为契机,大力推动深圳的垃圾分类工作。

[编辑:马静欣]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