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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部门下发紧急通知:全市所有在建工程不早于2月9日复工

编辑:施冰冰2020-01-31 09:47内容来源:深圳特区报

新闻提要

深圳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水务局近日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做好在建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在建工程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相关务工人员复工前不提前返回工地。

深圳特区报2020年1月31日讯 深圳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水务局近日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做好在建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在建工程不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相关务工人员复工前不提前返回工地。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复工管理,严控复工时间,相关务工人员复工前不提前返回工地。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复工的,应报相应市、区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同意后方可复工。

同时强化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工地现场人员流动,引导从业人员尽量不要外出,不开展聚集性活动。对春节后抵(返)深的湖北籍人员,应经14天的隔离观察配合社区“三位一体”防控小组健康监测,未经隔离观察的,不得进入工地。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防病知识,将疫情防控教育纳入三级教育范围,引导劳务人员关注自身健康,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提高其自我保护和预防意识。

通知要求各工地健全疫情防控体系,建立健康监测机制。所有施工现场应设置体温测试点,各施工单位应每天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对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体温测试情况应建档记录;同时应按要求建立工地人员名册清单,对抵(返)深人员,还需记录抵(返)深时间、现居住地、来深途径(车次、航班等)以及中转信息等。

各施工单位应密切关注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对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干咳、全身乏力等症状的,各单位要及时督促就医诊治,按照卫生部门有关要求处置,并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各施工现场应储备体温计、口罩等防疫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此外,在建工程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管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服从属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相关疫情防控信息在报告市、区工程主管部门的同时,也要报告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和社区。

通知要求强化现场管理力度,加强个人防护,各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为每一名从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医用口罩并督促使用;对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或在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从业人员,应严格要求其必须佩戴。对未佩戴口罩的,不得允许其进入食堂等公共场所,不得允许其参加有关活动;对拒不听从劝阻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报告。

通知还对各工地改善居住条件、加强食堂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编辑: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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