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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看过来!龙华区义务教育秋季招生报名方案出炉

编辑:陶倩2019-04-17 08:40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小一下周三预报名,初一下周五预报名。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张瑜 通讯员 郑钰)昨晚,记者从区教育局获悉,2019年龙华区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已全面拉开序幕。昨晚8时30分,区教育局微信公号公布入学登记时间及方式、所需提交材料及其他相关事宜。

“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今年龙华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3号)、《关于龙华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及综合保障实施细则(试行)》(深龙华人才办发〔2014〕1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105号)、《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教通〔2019〕66号)、《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等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龙华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有关事宜

●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一)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全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二)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全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2.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

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四)

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报名材料准备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五)

台湾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六)

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

(七)

港澳籍儿童、少年

申请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全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登记截止日期小一/初一:5月7日)。

(八)

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龙华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龙华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申请学位。

●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怎么安排?家长该如何报名?

1.网上预报名

小一:4月24日10:00-5月7日18:00

初一:4月26日10:00-5月7日18:00

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选择相应的学校,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证件材料扫描件。学区划分参见《龙华区2019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不含大学区)》(附件1)。

2.家长登录“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http://lhxqjy.sz.edu.cn/)-左导航栏“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小一报名/初一报名”,按指引进入“龙华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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