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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2020年民办机构床位数要占六成以上

编辑:郑晓鹏2018-12-13 10:08内容来源:晶报

新闻提要

近日,深圳市民政局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以下称《若干措施》)。

徐庆东/制图

晶报2018年12月13日讯 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为进一步促进深圳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日,深圳市民政局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以下称《若干措施》)。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建设优质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加强保障能力建设、强化监督和组织实施四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

《若干措施》通过精简行政审批手续、放宽准入条件、优化市场环境、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

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养老机构免予环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实行备案管理。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后的实际服务成本为依据,实行政府定价;公办(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养老机构运营方根据所有权方的委托运营协议,按照服务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报民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资助和运营资助力度,对服务失能老年人的补贴标准应予以适当倾斜。到2020年,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60%以上。

打造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网络

《若干措施》提出,根据全市老年人口的数量、身体评估情况和实际服务需求,对现有养老设施用地进行优化调整、土地整备和确权登记。机构养老床位、社区托养床位按8.5∶1.5设置,重点发展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料护理服务,提高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机构的比例。“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机构养老床位3000张以上。到“十三五”期末每个区至少建成一家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区级社会福利中心或养老机构。到2035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1.3万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总数的75%,即约7.2万张。

同时,落实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新建居住(小)区要严格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规定落实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不少于750平方米的建筑规模,达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的建设要求,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应通过购置、置换的方式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毗邻设置。到2020年全面形成布局合理、均衡发展、满足需要、功能完善、精准高效的“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养老服务网络。

“网络虚拟养老院”提升生活品质

为提升养老生活品质,深圳将推动“医养结合”发展,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接,到2020年,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均达到100%,专业护理、康复水平明显提升;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和健康管理率均达到80%。

深圳还将依托智慧城市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和创新手段,规划建设政府支持引导、市场为主的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政府、企业、机构、社区和老年人之间养老信息和资源的互通共享,成为提升本市养老服务行业质量的重要抓手。培育智慧养老、“互联网+”、社会工作等企业、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通过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有效提供基本生活照料、电子商务、辅具配置、医疗健康、精神慰藉、法律服务、服务缴费、紧急救援等一站式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网络虚拟养老院”。

(记者 林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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