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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消防法  民治一场所被查封并罚款3万元

编辑:陶倩2018-10-11 08:09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周德萌 通讯员 潘佳荣)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部分墙面使用易燃材料。日前,民治街道锦绣江南小区一家养生馆因存在以上消防违法行为,被当场查封并罚款3万元。

近期,民治派出所对辖区酒店、宾馆、商场、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违法行为。

行动中,民治派出所消防民警对位于民治街道新牛社区锦绣江南小区一养生馆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使用面积为140平方米,其中一层的面积100平方米,阁楼的面积是40平方米,一共有八间用于做服务的房间,还有一个休闲室,一个杂物间,使用性质为养生馆,属公众聚集场所。

巡查中,消防民警发现,该场所存在以下问题: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的消防违法行为;大厅的客户休息区域墙面采用聚氨酯料材装修,该材料为易燃材料,达不到相关要求,存在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

为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和强大震慑力,民治派出所消防民警依法对该场所进行查封处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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