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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无“证”接单?结果司机吃到了1万元罚单

编辑:卢东勃2018-09-04 08:22内容来源:深圳特区报

新闻提要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交管所开展了网约车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车辆32辆次,查处违规网约车2辆。其中一台网约车,司机无“证”接单,被处罚1万元。

当天,该所执法人员在宝安大道福永地铁站周边区域开展执法行动中,对一辆粤B牌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网约车违规经营行为。司机吴某陈述是自己注册滴滴平台,该车租用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每月租金5700元,该车有“网络车道路运输证”,但司机吴某无“网络车驾驶员证”。执法人员认为司机吴某违反了《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据《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司机吴某作出行政处罚1万元的决定。

执法人员强调,禁止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擅自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禁止已取得合法资质的网约车平台违规向无证车辆或驾驶员派单,对于屡罚不改、情节严重的网约车平台,将依法从重处罚。

(读特记者 叶志卫 通讯员 叶佐提 何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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