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黄春才2021-09-02 09:44内容来源:工人日报
8月18日,交通运输部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规范自主定价行为,降低过高的抽成比例,设定抽成比例上限并向社会公布。
如何保障网约车司机休息权?
30岁的王曦(化名)是一名专职网约车司机,连日来,随着国家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和约束,各大平台先后推出了不少优惠:“免佣金”“免抽成”、优惠奖励。王曦也想趁机多挣一些钱,他把每天在线跑单时长从以前的10个小时增加到15甚至16个小时。就在上周,疲惫不堪的他突然从司机微信群里看到一则消息——一位和他年纪相仿的网约车司机在跑单路上突然身体不适,被送进医院。
“他太拼了,每天跑20个小时。”王曦告诉《工人日报》记者,“这样的消息在我们司机群里总能听见,前阵子还有个送医院也没抢救回来的司机。”经过反思,王曦决定变回到原来的工作强度,“不能为了挣钱把身体累坏了”。
2019年,在发生司机猝死事件后,一家平台企业推出强制休息(司机在线4小时会被强制休息20分钟)和最长计费时长(司机每天在线时间不能超过18小时,载客时间累计10小时停止派单)的规定。
但类似的平台规定真能起到强制司机休息的作用吗?王曦说,通常司机会注册几个平台,轮换着用。今年4月,海南省三亚市发布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了网约车司机每天运营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认为,三亚市针对网约车司机运营时间管理的规定,是一个好的思路。但政策并不禁止或限制跨平台就业,因此,关于运营时间管理的规定该如何执行,值得探讨。他认为,提高网约车司机的收入,是保障司机休息权的重要举措。
新业态劳动者用工关系需进一步规范
除了高强度疲劳驾驶和平台通过算法对网约车司机的精准“计算”之外,采访中,多位网约车司机告诉记者,最在意的是相对自由的工作时间和收入问题。由于新业态劳动者的诸多特点,网约车司机大部分与平台没有劳动关系,没有社保。他们的劳动权益怎么保障?
对此,沈建峰表示,现行劳动法中工时和休息的规定适用于网约车司机有两方面的障碍:其一,现行劳动法的规则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但是众包司机与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从目前来看并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在实践中平台和众包网约车司机也多不被裁判机关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其二,网约车司机工作时间比较灵活,存在上线和接单等不同的在线状态,很难用传统的工时计算方式对网约车司机的工作时间进行管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指导意见》通过引入“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范畴等内容,已经在根本上改变了上述传统制度格局。《指导意见》为当下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提供了基本思路和制度框架。接下来主要是准确把握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用工关系类型、特点和产业发展的状况,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思路。
针对如何保障网约车司机的休息权问题,王天玉设想,可以建立一个公共管理平台,设立工时账户,各个平台与公共的管理平台之间实现数据共享,以此来保障网约车司机的休息权。此外,他建议,应该在充分尊重劳动者参与权、协商权的前提下,引导企业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劳动者报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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