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陶倩2019-04-12 08:47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粤扫黑除恶〔2018〕6号》的文件精神,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我区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重点整治非法高利放贷、经营地下钱庄、暴力讨债等经济领域扫黑除恶重点整治行动,向涉及经济领域的黑恶势力,或者其他领域黑恶势力涉及的经济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深入净化全区经济建设环境。现将有关工作再次公告如下:
一、龙华区涉黑涉恶重点问题打击重点
(一)非法高利放贷:通过公司、企业等经济实体为掩护,以借贷为幌子,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或者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通过虚增债务、制造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法、胁迫逼债、虚假诉讼各种方式,非法侵占财物,巧取豪夺经济利益。
(二)经营地下钱庄:利用低手续费或免手续费为诱饵,以充账户流水为名,诱骗他人将资金转至实际控制的关联账户,非法侵占资金。
(三)暴力讨债:以暴力、胁迫等方式追讨债务,涉及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行为;以辱骂、跟踪、堵门、静坐等方式,对债务人的心理造成恐惧、生活造成滋扰的行为;与借款人签订其所居住房屋的空白租赁合同,在不能偿还债务时强行驱赶,或组织严重传染病患者(艾滋病、肺结核等)居住其家中等暴力讨债行为。
二、举报方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人民战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线索,查证属实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挥作用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1.区扫黑除恶办举报电话:0755-85135097;举报邮箱:lhsh911@163.com;信件投寄地址:龙华区梅龙路2283号国鸿大厦B栋龙华公安分局911室;
2.龙华公安分局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55-85135110;信件投寄地址:龙华区梅龙路2283号国鸿大厦B栋龙华公安分局。
龙华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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