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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半个月涨一百万!女子买房遇卖家反悔,还耽误了结婚

编辑:刘婷2019-01-16 10:16内容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

新闻提要

2015年7月  王女士向龙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一审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2016年3月  卖家康女士不服判决,又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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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深圳楼市特殊的一年

这一年里,不少房子的价格

实现了“年内翻倍”

也有人说是“一天一个价”

这种情形下

卖房的,有不少拍着大腿大呼后悔

而买房的,更是苦恼……

市民王女士就是一个例子

这3年多来,买的房子一直没能住上

还耽误了自己的婚姻大事…

这究竟是咋回事呢?

若遇到她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事主:房子涨价了

业主加价100万!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看中了深圳龙岗区一套85平米的房子,打算作为婚房。2015年5月20号,买卖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总价为150万,卖方需要在2日内,配合做公证办理赎楼。

不料,后来房价越涨越高

事情就出现了变化!

合同原本约定好的150万

半个月就涨到了250万!

足足多了100万哪!

王女士认为

业主拒不配合过户

加价的幅度又实在离谱

只能走上了诉讼之路…

卖方多次起诉

三年多未过户

2015年7月

王女士向龙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一审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2016年3月

卖家康女士不服判决,又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10月

康女士的丈夫黄先生,又以自身权益受损为由,向龙岗法院提起了撤销之诉,该起诉遭到法院驳回。

2017年8月

黄先生又向深圳中级法院提起了撤销之诉,同样遭到驳回。

2018年5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并强调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事主王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先生就提出了执行异议之诉。

2018年7月

业主康女士又向省高院申请了对原判决进行再审之诉。

官司一来一回,前前后后

时间跨度超过了3年半

但是,王女士仍然没能完成过户

为了这套房子

王女士可谓操碎了心!

卖方:加价到250万

是赌气话

今天中午,记者也联系上了业主康女士,对方否认了“涨价悔卖”的说法,她说是买方王女士有问题在先,因为王女士的信用有问题,贷款没办下来所以才不卖的。对此,王女士表示贷款下不来,是因为康女士一直拖着时间,没去办公证赎楼。

对于录音中提到的“250万”,康女士就表示这是“赌气的话”。康女士说,她并不是在有意拖延时间,现在一切都在走法律程序,如果最终法院判决的结果是继续履行合同,她会配合过户,并且支付违约金。

律师:拖得越久

卖方或承担巨额违约金有律师表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不管卖方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还是再审之诉,最终很大概率还是会维持原判。

到时,卖方除了要腾出房子,还要支付违约金。按照万分之二的算法,一天的违约金就是300元,一年就是10多万,三年就是30多万。

律师:法院应加大

强制执行力度

张茂荣表示,从各级法院的多次判决来看,买方王女士应该都算是胜诉一方。在“330新政”之后,深圳的房价快速上涨,发生了多起原业主悔卖的事件。

在卖方耍赖拒不交房的情况下,买方是很无力,也很无奈的。张茂荣呼吁,法院应该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

法学专家:过户后原业主拒搬

可以报警求助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明昕则表示,如果卖方违约,法院已经强制过户。在这种情况下,原业主还是耍赖拒不交房的话,新业主可以报警求助。

记者:方应彬、陈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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