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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13年6个月!龙华法院宣判一起涉黑恶犯罪案

编辑:陶倩2019-01-10 09:47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深圳新闻网1月10日讯(记者 胡安坤 通讯员 黄正齐 黄政)近日,深圳龙华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恶犯罪案件,被告人殷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殷某长期在深圳市龙华区及东莞市黄江镇一带经营赌档,陆续组织笼络以外省籍为主的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曹某等人为骨干,李某、韦某、夏某、何某等多人参与、人员结构稳定、内部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对外称“毛氏公司”,以开放赌场为主要经济来源,安排成员在赌场内放高利贷、在酒吧看场等,并为成员提供住宿及生活费,为受伤人员提供医疗费。该组织长期在龙华区龙华街道一带多次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正常社会、经济秩序,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使群众的安全感大幅下降,政府管理职能受到阻碍。

法院认为,被告人殷某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组织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此外,被告人殷某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依法应对该组织预谋、策划、指挥实施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被告人殷某归案后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殷某提出上诉。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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