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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龙华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编辑:杨维易2018-09-27 13:30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近日,龙华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老赖”一赖到底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申请执行人东莞市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某有限公司原本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一开始,双方合作很愉快,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谁也没有想到,慢慢地,被执行人开始不按约定给付货款,到最后干脆拒不给付货款。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东莞市某有限公司将深圳市某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签订后,被告深圳市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原告无奈之下,于2018年3月7日向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龙华区人民法院在依法受理该案后,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如实申报财产,然而被执行人既没有向法院申报财产,也未向执行人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首先通过鹰眼系统和全国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人名下的财产情况进行了摸查,对发现的财产线索第一时间进行了查控,遗憾的是所查到的财产远远不够。于是,执行法官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将被执行人列入了失信名单库,并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

在接到被执人名下被查封的车辆藏匿在东莞某工业区的群众举报后,执行法官立即带领干警展开了午间执行行动,成功对该车辆进行查扣。被执行人终于感受到司法机关的强大威慑力,再无赖下去的空间和可能性,最终履行了付款义务。

该案顺利执结后,申请执行人东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某打来感谢电话,说道:“没想到龙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力度这么大,这么快就追回了被执行人赖着不给的货款,真的非常感谢!”(龙华新闻记者 蔡达菁 通讯员 庄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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