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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首起“涉黑”刑案

编辑:卢东勃2018-09-06 10:15内容来源:宝安日报

新闻提要

庭审现场

本报讯(龙华新闻记者 蔡达菁 通讯员 林佳 潘佳荣 文/图)9月5日上午,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黑刑事案件。区人民法院黄正齐法官担任审判长,对公诉机关以涉黑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殷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区人民法院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公开开庭审理的首起“涉黑”刑事案件。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09年期间,被告人殷某长期在深圳市龙华区及东莞市黄江镇一带经营赌档,并陆续笼络部分社会闲散人员作为手下,逐渐组成以被告人殷某为首,曹某敏(已判决)、曹某(另案处理)等人为骨干,李某、韦某等人参与的人数众多、较为稳定的组织。该组织以开设赌场为主要经济来源,为成员提供住宿及生活费,为受伤人员提供医疗费。曹某敏在被告人殷某开设的赌档内负责放高利贷和联系“看场小弟”,除放高利贷收入外,每天可得工资人民币200元;李某等人负责在被告人殷某开设的赌档“看场”,每人每天可得工资人民币100元至200元不等;同时,该组织安排成员在龙华区两个酒吧负责“看场”,并领取相应的工资。

该组织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恶劣影响,使群众的安全感大幅下降,政府管理职能受到严重阻碍。

庭审中,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效力等事项进行了举证、质证。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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