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陶倩2022-05-21 15:25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5月19日,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联合龙华区观澜街道执法队,开展了第7期“直播式”执法行动,聚焦市民的养犬登记、注射犬类电子芯片等行为,进行“文明养犬”专项执法检查。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5月20日讯 (记者 李昕阳 吴晓)5月19日,深圳市龙华区司法局联合龙华区观澜街道执法队,开展了第7期“直播式”执法行动。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后文简称《条例》),执法人员方赞植、徐正旭来到观澜街道大水田社区香梅公园奋斗者广场,聚焦市民的养犬登记、注射犬类电子芯片等行为,进行“文明养犬”专项执法检查。龙华区政协委员张世连、市民代表叶女士全程参与执法行动。
养犬就要为狗狗办理“身份证”
在公园里,执法人员看到一位牵着金毛犬的遛狗人,执法人员上前对该养犬人进行执法检查,请犬主出示养犬登记证。“刚刚检查的这位养犬人已按要求进行了养犬登记证明,证明上详细记载了犬主、犬只种类、联系方式等信息,没有发现问题。”执法人员表示。
按照《条例》规定,深圳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每个养犬人都要到所在地的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详细记录养犬信息;在办理完养犬登记证30日内,需申请为犬只植入电子芯片。”执法人员介绍,“未经登记擅自养犬的,会责令限期办理,同时处500元罚款。如果逾期没有补办的,每只处2000元罚款。”
“在‘深圳市养犬服务’微信小程序就可以进行‘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犬证补办’等业务办理。”执法人员讲解道,在该平台上输入养犬证编号还能查询到注射点,市民选择就近注射点即可进行“芯片预约”。“电子芯片只有米粒大小,使用期限通常在15年以上,与犬只陪伴终生。”执法人员称,“芯片可以确定犬只的归属,防止宠物丢失。”
“一般是注射在狗狗肩胛骨的位置,也就是脖子后面往下一点。”执法现场,宠物医生展示了芯片植入的全过程。“在注射芯片前会对狗狗进行身体检查,除一些年龄过大,一些体重偏小,还有一些身体有恙的,其余的狗狗都是适合注射的。”经过30分钟的观察,注射芯片的狗狗没有出现任何不良反应。“后续正常生活就可以,对犬只健康没有影响。”宠物医生说道。
出门遛狗“不束犬链”是违法行为
公园内,执法人员发现一只未佩戴犬链的小狗。“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当由成年人牵领,为犬只携带束犬链。”执法人员现场为犬主解读了《条例》规定,针对其违反规定未带犬链的行为,执法人员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500元,要求其遵守文明养犬的规定。
“犬只不允许进入公交车、医院、学校等有标识标明禁止犬只进入的场所,有导盲犬需求的除外。餐厅、商店、市场等经营单位可限制犬只进入。”执法人员提醒养犬人要配合场所管理人员的管理,“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的公共场所或者限制犬只进入的场所的,执法机关可暂扣其犬只,给予警告,处500元罚款。”
“携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要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执法人员给群众普及“文明养犬”的行为要求,“街道相关部门在辖区内的公园、较大的小区、城中村物业都设置了犬只粪便垃圾桶、屎尿砂盆,在带犬只出门时,可以有效利用这些便民服务设施,不给其他市民带来困扰。”
“不文明养犬行为”将被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没有发现‘无证养犬’行为,但发现了部分不文明养犬的现象,比如不牵狗链的行为。”就本次执法检查结果,执法人员总结道。就不文明养犬行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表示后续将通知当事人到街道执法队做笔录,符合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的,将会做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参与执法行动让我更全面了解到文明养犬的知识,原来养狗也是有这么多讲究的。”市民叶女士说道。
“文明养犬不仅是对自己、对宠物负责也是对其他居民负责。”政协委员张世连呼吁各位养犬市民和有意向养犬的市民自觉遵守“文明养犬”相关规定,真正做到文明养犬,共同营造和谐宜居文明的城市环境。
“文明养犬从芯开始”电子宣传册
针对直播时众多网友们在留言区提出的问题,执法人员做出了相应回复。
普法小问答
Q
有法律明文规定不可养殖的狗狗类型吗?
A
在居民、商业工业区是禁养烈性犬的,像藏獒、苏俄牧羊犬、比特犬这些都是烈性犬,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禁养烈性犬的名单,大家可以自行在官网查找。如果不按规定饲养烈性犬只的,根据《条例》规定,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Q
养的狗不小心伤人了怎么办?
A
一方面,带犬只进行户外活动一定要小心看好,这也是要求带束犬链的原因。如果不小心出现犬只伤人的情况,犬主要主动、立即将伤者送到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并支付医疗费用。《条例》规定,如果犬只伤人,由主管部门对伤人犬只实施暂扣,连续进行医学观察7日,以确认是否患有狂犬病。有关费用由养犬人承担。犬只出现伤人现象的,处以1000元的罚款,如果养犬人拒绝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的,将加处1000元罚款。
Q
对于街上没有主人的流浪狗,怎么处置的?
A
针对路面上的流浪犬、遗失、丢弃的犬只,区主管部门设立了犬只收容场所,街道执法队也安排了专业的巡查、收治队伍,日常在辖区的道路上巡查,发现无主的犬只,会进行收容。对收容的犬只,7日内能查明养犬人的,会立即通知养犬人认领;不能查明或者逾期无人认领的,按无主犬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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