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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教育法》本月起施行 听听深圳这些职校校长怎么说

编辑:刘诗瑾2022-05-05 10:35内容来源:晶报

新闻提要

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4月20日表决通过,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05月05日讯 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4月20日表决通过,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正式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国家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消息一出,引发社会各界热议。“有媒体和专家把‘普职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这其实是一种误读、误解。”4月27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表示:“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绝对不是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重点是要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

对此,深圳业内人士、职校校长有什么看法?他们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前景有何建议和想法?晶报记者联系了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校长黄建行、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欧阳文伟、福田区华强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赵盟、龙岗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校长王世豪,分享他们对此次《职业教育法》修订的理解与看法。

适应社会发展的趋势 有利于拓宽学生成才选择面

“普职分流”,指初中毕业后学生被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很长时间以来,由于职业教育被冠以“低人一等”的刻板印象,不少家长将“分流”等同于“淘汰”。黄建行认为,新《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定位强调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修订是我国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9月施行以来26年后的首次大修,意义重大、举国关注。王世豪指出,“普职协调发展”彻底打破了修法前一直实施的“在高中阶段实施职普分流”的传统做法,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后可以按照自身的智趣、能力、特长等自由选择适合发展的成才之路。从生源构成上摒弃了“普职分流”的歧视,回归了“因材施教”的本源。

“普职协调发展”无疑是适应社会发展的一大趋势。在几位业内人士看来,新法有利于拓宽学生的成才选择,缓解社会的教育焦虑。“从个人角度,我过去全力支持‘普职分流’,现在举双手赞成‘协调发展’。”在欧阳文伟看来,教育并无好坏之分,学校才有高低之别。高中有没办好的学校,中职也有质量过硬的职校。“有的学生学业成绩不突出,但心灵手巧,动手能力强,如果在职校学一门技艺,假以时日,就会成为技能大师、大国工匠。”欧阳文伟坦言,老祖宗几千年前就提出了“因材施教”,从“普职分流”到“协调发展”,这不是对职业教育的否定和打击,相反,这是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里程碑。

推动职教高质量发展

职校生升学就业渠道更通畅

2021年《教育家》杂志发布的《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大型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受访学生和家长在选择“职业教育发展面临的最大困难”时,均把“社会认可度”排在前列。上升通道不畅、不宽,是其中原因之一。

王世豪坦言,受根深蒂固的学历型社会学历制度的影响,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中等职业教育(原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直接面向就业,升学的渠道和层次均受到极大的限制,随之而来的技术技能水平也很难得到相应层级的提升。这也是当前制约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而根据新《职业教育法》,这个升学的瓶颈会进一步被打破。新《职业教育法》致力于打通上升通道。除设立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还为两方面的探索预留了空间: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在专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本科职业教育专业。

黄建行认为,新《职业教育法》着力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通职业教育从中职到高职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完整通道,这将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为中职学生提供更多元的成长通道和更多本科以上教育的升学机会。而这也是深圳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多年来一直努力探索实践的。

在赵盟看来,广义上讲,新《职业教育法》能进一步推动全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而落到实处的办学条件提升、升学通道打通、成长空间扩宽、社会认可度增强等利好,则可以让喜欢动手实践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更自信、理性地选择职业教育,学一技之长,展现个人风采,最终实现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显其才的局面。这才是社会各界喜闻乐见的局面。

此外,不少职校学生在就业与个人发展中,或多或少地感受到“隐形门槛”与不平等待遇。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2020年发布的一份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满意度测评报告显示,中职毕业生面临较多就业壁垒、“同工不同酬”的窘境,职业发展空间受限,离职率高,就业稳定性低。

在新《职业教育法》下,职校生就业将更加有保障。为了提升社会对职业学校的认可度,新《职业教育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优化评价选聘机制,社会对职校生的认可度将提高,有一技之长的技能人才更加受欢迎,这样会有更多年轻人主动选择接受职业教育。”赵盟进一步阐述,本次修订从法律层面消除了职校生就业市场各种看得见或看不见的门槛和壁垒,将大大畅通职业技能人才的发展空间。

落地是关键

让家长和学生看到希望和前景

作为一名扎根职业学校30多年的职教“老兵”,欧阳文伟认为,新《职业教育法》回归到办学实践,如何推动新版《职业教育法》落地才是关键。他认为,从国家到地方,应根据新版《职业教育法》尽快出台配套的时间表、线路图和责任清单,让职业院校和职校生真正享受政策红利。从全局上讲,未来一个时期,职业教育的热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建立职教高考制度,这是促进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二是形成校企深度合作、产教充分融合的长效机制;三是构建职业院校履行社会培训职能的完整体系,在这个体系中,责权利三者必须对等考量,缺一不可。

对此,赵盟也认为,职业教育要健康发展,取得与普高在人们心中同等的地位,还需要进一步扩宽上升通道,让家长和学生看到希望和前景,从顶层设计即对标世界一流高校,建立世界一流的应用型本科,并提高录取中职学生的比例。同时,解决好职校生的出路问题,进一步提升技能型毕业生各方面待遇,提高职业教育认同感。

那么,如何持续促进职业教育发展?黄建行认为,职业学校应继续坚持内涵发展,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围绕“课岗赛证”相结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技术技能培养质量,让学生真正学到过硬的技术技能,不断提升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应该加快构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课程设置、专业建设、培养方案等方面实现中职与高职及本科以上层次教育的衔接贯通;要改革和完善“3+”技能证书高职高考制度,提高本科院校面向中职和高职专科的招生比例。

“职业教育越来越被重视,有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更多的挑战。对于未来的职业教育,我充满信心。职业教育的春天真正来了。”黄建行表达了对职业教育未来蓬勃发展的期许。

受访的业内人士、职校校长均提出,职业教育作为我国现代化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新形态,需要从社会心理、教育体系、政策供给等方面协同发力、持续努力。他们坚信,职业教育前途广阔、未来可期!

统筹:

晶报记者 吴佳丽

整理:

晶报记者 王文丽 刘梦娇 马涛

[编辑:刘诗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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