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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

编辑:谭悦2021-12-09 09:59内容来源:晶报

新闻提要

今年10月、11月,龙华区、罗湖区先后宣布分别设立16个、10个幼儿园学区,每个学区设置1所优质园作为中心园,走在了深圳市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的前列。

罗湖的萌娃在幼儿园里认真观察植物。资料图片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2月9日讯(晶报记者 王文丽 通讯员 姜丽云/文、图)今年10月、11月,龙华区、罗湖区先后宣布分别设立16个、10个幼儿园学区,每个学区设置1所优质园作为中心园,走在了深圳市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的前列。

为构建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管理机制,实现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圳市教育局拟在全市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工作,于12月8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告。征求意见时间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止。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学前教育学区与幼儿园招生范围无关,不承担招生职责。深圳市幼儿园招生入学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学区内多园协同

促公民办幼儿园优质均衡发展

截至2020年底,深圳公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51.6%,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儿童占比达86.2%,圆满完成“5080”攻坚任务目标。

为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拟以学区化治理为抓手,创新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学前教育现代化治理体系。

据悉,罗湖区、龙华区和光明区被率先列入深圳市学前教育学区化治理试验区。在市教育局推动学区化治理工作的背景下,罗湖区在原有的集团联盟、督学责任区划分的基础上优化了10个学区,每个学区设置1所优质园作为中心园,将“党建+四位一体”机制下沉到学区,负责引领带动学区13-16所幼儿园共同发展。龙华区成立16个学区联盟,覆盖全区247所公民办幼儿园。为每个学区遴选1所优质公办园作为中心园,实现行政、教研、督导、培训“四位一体”的学区化治理,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学区内原有行政隶属关系不变

各自独立行使办园自主权

《实施意见》提出,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原则,将辖区内各类幼儿园组合划分为若干学区。每个学区幼儿园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6所。每个学区选定一所优质幼儿园担任学区中心园,其他幼儿园统筹安排为学区成员园,学区内各类幼儿园原有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各自独立行使办园自主权。

《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顶层设计。一是学区拟成立学区治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处理学区治理事务;二是学区治理委员会可根据党建、行政、研训等职能,下设若干个分支部门;三是学区内各幼儿园应单独成立党组织;四是每个学区拟配备1名专职责任督学和8名兼职责任督学,学区内每所幼儿园应配备1名兼职视导员,负责联络和信息传递、配合督学工作等。每个学区还应配备至少1名兼职教研员和1名兼职培训师,负责学区内研训工作。此外,《实施意见》还从教育部门和学区两个层面精心设计了学区运行机制;要求每个学区建立学区例会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健全学区资源共享机制

完善学区考核评价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要搭建优质资源共享平台,做好学区管理经验辐射、课程资源共建、优质师资流动、教研科研互通等核心环节,积极探索“教育+互联网”资源共享模式,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动态实时共享;通过开展联合教研、示范跟岗学习等形式,统筹学区内优秀教师资源,整体提升学区教育质量。

《实施意见》还拟通过三个方面完善学区考核评价机制。一是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区中心园、成员园及其园长进行年度考核和评价,把学区内幼儿园发展进步情况、参与学区共建共治情况分别作为对学区中心园园长、成员园园长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赋予学区相应的考核评价建议权,有条件的区可赋权学区中心园对其他成员园进行年度考核,或结合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积分制进行年度检查等;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对考核优秀的学区,积极参与学区建设、办学水平提升明显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学区化治理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予以倾斜。

[编辑: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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