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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会发布第三季度消费投诉分析报告 美容院“低价秒杀”陷阱多

编辑:郑晓鹏2021-11-11 09:31内容来源:深圳晚报

新闻提要

11月10日,深晚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2021年第三季度深圳共收到消费投诉共49723宗,同比下降4.06%。对此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网签备案,对于全额付款却不能备案网签的房屋应谨慎购买。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1月11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郭海南)11月10日,深晚记者从市消委会获悉,2021年第三季度深圳共收到消费投诉共49723宗,同比下降4.06%。投诉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为互联网及通信服务19130宗,占比38.47%;教育培训11146宗,占比22.42%;通讯电脑数码2547宗,占比5.12%,文体旅游服务、化妆品/美容美发/整形紧随其后。

从投诉性质来看,排名前五的分别为合同问题28088宗,占比56.49%;售后服务10504宗,占比21.13%;虚假宣传4233宗,占比8.51%;质量问题3094宗,占比6.22%;价格问题1611宗,占比3.24%。

此外,报告公布了美容院低价引客后诱导高价消费、房屋交易合同引发纠纷、职业培训“不过包退”承诺难兑现等投诉典型案例和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规避消费“陷阱”。

典型案例1:

美容院低价引客诱导高价消费

消费者投诉称通过广告了解到某品牌纹眉店举办限量秒杀活动,缴纳30元定金可以享受398元或588元的折扣价纹眉套餐。消费者到店后选择398元纹眉套餐,工作人员称低价套餐纹眉效果不好,只有高价套餐才适合消费者。消费者不同意,商家以已上麻药为由无法更改,最终消费者被迫消费4888元。

报告分析,一些商家以免费体验、低价体验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再通过精心设计的接待程序、话术,向消费者推介高价项目,美容行业屡屡出现此类投诉,通常是商家对消费者施加心理诱导影响的结果。

对此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不要轻信街头、网络的免费或低价宣传,谨防不法商家设置消费陷阱。接受服务前应了解清楚服务项目及价格,所做项目要求商家进行确认。商家的诱导性话术具有即时性,应及时保留证据。

典型案例2:

房屋交易合同引发纠纷

消费者诉称于2021年1月购买了某地产公司某楼盘期房。该公司员工口头告知2023年2月1日网签,返租3年,2026年2月1日交房。该公司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房认购书没有注明具体的网签时间。消费者提出两点诉求,按照约定,在认购书中注明网签时间,并将买房全款划入监管账户,查明该房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如果有抵押应予退房。

报告分析,相关房屋交易投诉主要集中于认筹金不按时退还、购房返佣迟迟未兑现、开发商拖延网签备案、捆绑销售等问题。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对此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网签备案,对于全额付款却不能备案网签的房屋应谨慎购买。

典型案例3:

职业培训“不过包退”承诺难兑

消费者诉称于今年7月报名某事业单位统考面试辅导班,签订合同约定面试不过全额退费。后消费者未通过面试,提交退费申请,退款迟迟未到账。工作人员解释公司存在资金问题,无法履行合同约定,要求消费者放弃原合同,签订新的分期退费合同,新合同条款未提及违约补偿及利息补偿等事项,并告知消费者越晚签新合同越难获得退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因此“保过”协议无论真假均涉嫌违反《广告法》。

对此市消委会建议,“不过包退”是否真的能退、能否一次性退,还受具体协议约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影响,从报名到考试结果有较长周期,也对退费带来不确定性,消费者应当理性对待,拒绝承诺“保过”的违法违规操作。

[编辑:郑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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