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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通过“三规”处理核发首宗商品性质《不动产权证书》

编辑:陶倩2021-06-28 09:36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黄晓华 通讯员 曾德铭 涂桂芳)6月25日,福城街道完成了龙华区首单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核发商品性质《不动产权证书》的历史违建。

据了解,2019年初,福城街道办事处受理了福苑工业区历史违建的处理申请,该宗地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茜坑社区福民路168号,于1992年从原宝安县观澜镇福民经济发展公司(现深圳市福民富康股份合作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涉及用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5800平方米,并兴建了11栋历史违建,其中2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8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5栋涉及法院判决。办事处工作人员受理后,理顺各栋违建的具体情况,经核查9栋历史违建可按《处理办法》处理,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分宗处理。

这次领取商品性质《不动产权证明书》的2栋产业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涉及用地面积2575.88平方米,建筑面积6335.82平方米,属于法院判决类,并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新三规政策并无此类违建的相关处理细则,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馈该宗历史违建不适用于三规政策的地价核算方式,加上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等一系列的问题,处理工作一度受阻。为加快推进该宗历史违建处理工作,福城街道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作为,加强与区查违办、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龙华登记所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积极解决推进中的问题,最终于6月25日正式向申报人核发第一宗商品性质《不动产权证书》。这也是自2018年10月10日全市启动“三规”处理工作以来,龙华区通过“三规”处理完成的首单核发商品性质《不动产权证书》的历史违建。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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