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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贴心助残

编辑:陶倩2021-05-06 09:48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工作,联合多部门实地调查无障碍设施。

龙华新闻讯(记者 吴雪平/文 记者 蔡维泽/图)无障碍设施本是为了帮助特殊人群自主安全出行、获得社会服务、享受公共服务而设,但日常生活中,“障碍”总是在不经意间出现,可能是门口的台阶,也可能是不平整的盲道。

为守护特殊人群的利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脚下安全”,近期,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市检察院统一部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助力龙华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区人民检察院主要围绕盲道、坡道等监督重点,结合检察网格员提供的线索,重点到车站、地铁等交通枢纽场所,公园、医院、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及附近的市政道路等区域进行监督排查。

为保证此次行动的及时高效,区人民检察院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集中力量精心制定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及摸排登记表格,抽调骨干组成四个调查小组。巡查前,借助智慧检务力量,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制定线路图,覆盖全区六个街道,大大提高巡查效率。

巡查中,利用无人机在高空对选取的道路和点位进行巡查,精准锁定问题设施。在3日内巡查了龙华区六个街道30余条道路和50余个点位,初步发现50余处无障碍设施隐患线索。主要包括人行道上没有铺设盲道,盲道不连续、不平整或破损,被共享单车或电动自行车占用停放,人行道灯控信号无语音和辅助提示,部分公共场所没有无障碍通道,无障碍通道不防滑等。

区人民检察院还紧密结合“开门整顿”契机,与区交通运输部门、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妇联以及残障人士代表等联合实地调查清龙路、和平路等路段的无障碍设施情况,共发现10余处无障碍设施隐患线索。

调查过程中,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听取残障人士代表对区无障碍设施在规划、建设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整改建议,残障人士代表用亲身经历和感受描述了无障碍设施的种种情况:一是目前无障碍设施建设与需求差距甚大,配套不足、不成体系。二是无障碍通道坡度过陡,缺少残疾人停车位、洗手间,道路上基本没有盲人过街提示音响。三是公共交通系统无障碍设施不足等。区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将设施隐患情况记录在案,当场提出了整改落实方案。区残联希望通过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方式,推进无障碍设施城区建设进程。

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障人士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更要成为极具人文关怀和温情的国际化文明大都市典范。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监督工作,推动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好无障碍设施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证无障碍设施的实用、畅通、易行,让残障人士出行更安全、更便捷、更有尊严。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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