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卢东勃2020-12-18 17:48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郑瑞欣)今年以来,观澜街道聚焦城中村综合治理难题和短板,以“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多元共治、共建共享”为导向,结合城中村围合建设工作,多措并举推进城中村物业管理“全覆盖”。
据了解,观澜街道共有79个城中村,2020年初,仅有14个城中村成立物业管理公司,19个城中村为管理薄弱片区,数量占全区一半,解决辖区管理薄弱片区治理机制缺失、基础设施薄弱、治安状况复杂、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迫在眉睫。
多措并举推进城中村物业管理“全覆盖”
为此,观澜街道通过建章立制、统筹推进城中村物业管理“全覆盖”。2020年初,观澜街道提前谋划布局,成立城中村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办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综治办,定期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城中村物业管理工作。其次,通过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切实提升治理水平。一是对基础条件较好的城中村实行专业管理,开展“观澜城中村物业管理提升服务项目”,通过开展小区物业宣讲、抖音公众号等方式,引导居民正确认识实施物业管理的必要性,自觉树立物业服务消费意识;指导股份公司合理划分停车位,制定物业服务标准,提升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引入高水平专业物业公司作为“城市管家”统一管理,推动物业公司协助党委政府开展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管理服务。
二是对条件相对薄弱的城中村实行综合改善,以“挂靠”或“连片”的方式推进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工作组定期督导检查,对各城中村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通报;街道出台《观澜街道城中村物业管理补助方案》,鼓励城中村成立或引进物业公司,加强条件薄弱城中村的物业管理扶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39个村进行物业补助,共计458.6万元。
三是对纳入城市更新范围的城中村进行兜底保障,9月24日,街道组织召开的城市更新单位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动员部署会,引导辖区内31家城市更新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各城市更新单位制定了城中村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按要求对旧改范围内城中村实现物业管理。
经过多方发力,截至今年11月份,观澜街道成立或引进物业管理公司的城中村达到41个,城市更新合作单位对剩余38个村实施物业管理,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2020年11月份,街道总警情127宗,同比下降33.85%;刑事警情41宗,同比下降24.07%;治安警情86宗,同比下降37.68%,其中,“诈骗”警情66宗,同比下降16.46%,“盗窃”警情31宗,同比下降36.73%。切实提升城中村综合治理水平和城市建设品质,不断增强居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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