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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立法为自行车“让”路,自行车道将成“标配”

编辑:施冰冰2020-12-03 08:53内容来源:深圳新闻网

新闻提要

​深圳将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立法,整治共享单车乱象。12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网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深圳将打造“自行车友好城市”

早在2020年初,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就发布了《深圳市自行车交通发展规划研究(征求意见稿)》,提出:将给予自行车和其他交通方式平等的路权保障,因地制宜恢复自行车路权,逐步形成由“主廊道+连通道+休闲道”组成的自行车网络体系。

今年9月下旬,深圳市交通部门发布了《深圳2021-2035自行车交通发展规划》,提出了深圳自行车友好城市的相关指标。深圳将构建“安全、连续、便捷、舒适”的高品质自行车交通系统,倡导市民“365天天骑行”,将深圳打造为“自行车友好城市”,并提出了深圳市自行车友好城市建设三大指标16项具体指标。

规划提出,主要分为三个阶段推进深圳自行车交通发展。

第一阶段:重点突破阶段(2020-2025年)。明确我市自行车交通发展战略方向,打牢政策基础,试点先行、稳步推进自行车设施建设,至2025年轨道站周边1公里自行车设施基本完善。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26-2030年)。大力推进自行车交通设施建设,打造一批高品质基础设施,成为城市绿色发展名片,至2030年,力争重点骑行单元自行车设施体系全面建成,一般骑行单元能够满足基本需求,自行车骑行风气逐步形成。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30-2035年)。完善自行车交通设施,全面弘扬自行车交通文化,至2035年,争取将深圳打造成为世界自行车友好城市,让自行车成为市民喜爱的交通工具。

意见反馈途径

《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已在“深圳人大网”、“深圳政府在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12月20日前反馈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jjgw@szrd.gov.cn

传真:88101052

深圳人大网网址:www.szrd.gov.cn

深圳政府在线网址:www.sz.gov.cn

内容来源:深圳晚报、深圳卫视深视新闻

深圳交通运输局

编辑:马丹、梁煖

校审:施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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