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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检察院多举措保护未成年被害人

编辑:陶倩2020-12-03 08:32内容来源:龙华新闻

新闻提要

龙华新闻讯(记者 丁小梅 通讯员 李薇)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未检职能,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有力整合司法和社会资源,为辖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护。

全市首建“一个中心”,实现一站办案取证。为避免传统办案模式下多次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2019年6月,区检察院联合区委政法委在全市首发《龙华区关于“护苗龙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龙华区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规定》,探索建立起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政府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跨部门合作机制以及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开展服务的长效机制。

2019年7月,区检察院在区妇幼保健院设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同时出台案件询问、社工服务、心理疏导和证据提取等四个规范性工作文件,明确一站式办案流程,实现办案部门、专业医生、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对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在同一场所、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医疗救助、心理疏导等工作。

全市首创“两项制度”,破解预防发现难题。2020年6月,在区委、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由区检察院牵头,与区监察委、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龙华公安分局等13家单位,在全市率先出台《入职查询》和《强制报告》两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护苗龙华”体系建设。

确立“三个24小时”工作机制,提供全天密集保护。设立2101-3300一站式保护专线,区检察院、龙华公安分局、区妇幼保健院分别设立联络员,实现检察官24小时受案处理,司法社工24小时介入疏导,医疗团队24小时检查取证。

明确规定“四项举措”,增强制度强制效力。为保障《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实施,龙华区检察院明确了四项工作举措:一是明确执行流程。两项制度均明确细化了制度执行主体、应当查询报告情形等内容,配套设置《强制报告表》《入职查询表》等。二是明确责任主体。两项制度均明确医疗机构、学校等用人单位是直接责任单位,主管单位对制度落实情况负有相应的监督责任。三是明确法律监督。对于发现相关单位对本意见执行、监管不力的,可以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各相关部门执行情况纳入法治建设考评。四是明确奖惩机制。对贯彻执行好的,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建议用人单位、主管单位及时表彰奖励;对消极不作为的,由区监察委视情节、后果监督问责。

积极开展“五项救助”,努力实现综合保护。区检察院以“一站式”保护为依托,联合区司法局、区卫健局等单位,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社会救助”等未成年被害人“五大救助”工作,依法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编辑: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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